房产税的前世今生之——封建制度时期

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写道:“自虞,夏时,贡赋备矣。”早在几千年前各地诸侯和平民都要向中央政府交税纳贡。随后历朝历代国家主要财源都来自和土地有关的赋税。

早期赋税并没有区分土地和住宅。公园783年,朝廷决定将住房单列,开征“间架税”也就是房产税,官府将房屋分为上,中,下三等,实行累计税制上等房钱2000,中等1000,下等500.

房产税的前世今生之——封建制度时期

五代后梁(907-923)征收“屋税”对城镇居民征收房产税。

在后周时代(951-960)房产税扩大范围,把郊区的也扩进来。

公元965年,宋太祖下令“居房郭者,勿输半年屋税”,以豁免半年的房产税彰显皇恩浩荡。公元969年朝廷针对典卖田地和房舍开征契税,后来把契税征收范围扩大到买卖牲畜,家资遗产等。

房产税的前世今生之——封建制度时期

元朝沿袭宋制,对房屋和土地买卖课征契税。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登基不久,公元1369年颁布:“凡买卖田宅头匹,务赴投税,除正课外,每契本一纸纳工本铜钱40文,不得多取,万历年间契税税率统一为3%”。

清朝顺治公元1657年中颁布《赋役全书》基本沿袭明朝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按照肥沃程度分为山中下三等征收赋税,对买卖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征收契税。

大家看过电视剧《风雨张居正》电视剧可能知道这个人,百家讲堂也讲到过这一人物。

光绪24年:凡租赁房屋,按照其每月租金课税10%,房东,房客各负担一半。

太平天国时期:每日每间三文,税赋极重

辛亥革命时期,北京政府颁布《契税条例》规定税率9%,典契税率6%,1915年颁布《房税条例》对商用住房和民居征收房税,商业按每月实际缴纳的20%征收,民用5%。1934年又调为6%,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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