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鹏电气遭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联系不上了


春鹏电气遭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联系不上了


鲁网12月18日讯(记者 张铭芳) 鲁网记者今天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获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山东春鹏彩虹智能电气股份公司(春鹏电气.837876.OC)的风险提示公告。春鹏电气存在公司被相关监管机构处罚,资金占用尚未归还、实际控制人不能按期履行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涉及诸多诉讼、仲裁案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风险。

公告显示,春鹏电气因未及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于2018年5月11日受到股转系统的监管处罚。2017年度实际控制人董经春对公司非经营性的往来款发生额为2800万元,存在大额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且尚未得到归还的情形。


春鹏电气遭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联系不上了


对于资金占用,2018年6月29日,实际控制人董经春出具承诺,承诺于2018年8月29日之前偿还全部占用资金2800万元。截至2018年8月29日,董经春未能按期履行承诺,未能偿还资金占用款项。截至目前,公司未提供相关还款凭证及银行流水等材料,资金占用问题尚未解决,未来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董经春不能按期履行上述承诺的风险。

资料显示,段宗鹏持有春鹏电气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16年2月3日,公司与自然人马山清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2月3日至2017年10月31日。段宗鹏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3500万股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及利息,段宗鹏的股权质押担保尚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是如果发生质权人行权的情形,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此外,公司涉及诸多诉讼、仲裁案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共涉及金额60,366,633.22 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07.28%。

目前,主办券商无法联系春鹏电气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董经春、财务总监李传峥、董事会秘书段东超等公司管理人员,公司存在不能准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风险。

春鹏电气成立于2002年,位于济南市,法定代表人段宗鹏,主营业务为主要从事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桥架母线以及元器件的生产和销售。2016年7月18日登陆新三板基础层,控股股东是段宗鹏,实际控制人是段宗鹏、董经春。半年报显示,春鹏电气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收431.6万元,同比下滑67.95%;亏损785.54万元,同比下滑12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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