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四大帽將中超聯賽再一次推入深淵

傳聞多時的足協新規終於亮相,對於注資,國內球員薪資、轉會等又從新作出具體規定。

具體措施:一是設置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注資帽)。2019年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投資人的注資額同步下降,由各俱樂部議定指標,共同遵守,並在2020和2021賽季持續降低。期待經過三年努力,使俱樂部投資迴歸合理水平。二是統一俱樂部財務記賬規則,設定盈虧平衡線,提高俱樂部經營收入。如虧損則支出受限,長期虧損則取消准入。聘請第三方對俱樂部進行統一財務審查,並公開基本財務數據。三是設置球員薪酬限額(薪酬帽)。具體措施包括:設置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薪酬總額佔總支出的比例限額。2019賽季所有國內球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薪酬待遇按稅前金額及新的標準重新簽訂。四是設置單場獎金限額(獎金帽)。2019賽季,各俱樂部同時大幅降低獎金,單場獎金限額由各俱樂部共同議定,賽季初須對獎勵標準進行公示,禁止以其他名目發放比賽獎金,嚴禁現金髮放。五是設置球員轉會限額(轉會帽)。2019賽季繼續執行原有的引援調節費政策,即:中超、中甲俱樂部引入外籍球員資金支出不超過4500萬元人次,引入國內球員資金支出不超過2000萬元人次。對於2018賽季處於虧損狀態的俱樂部將收取等額的引援調節費,處於盈利狀態的俱樂部不需要繳納引援調節費。六是規範管理球員合同,堅決打擊陰陽合同和逃稅漏稅行為。中國足協將聯合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予以監督查處。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中的第三條對於球員薪酬的限定及第五條關於轉會引援的限定。

對於薪酬限定並要求2019賽季所有國內球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且說足協無權干預有效合同的正常履行,並且足協這種單方面以行業規定使俱樂部毀約嚴重侵害球員利益。而從總體看按俱樂部工資總額比例限制也將會的年輕、邊緣球員薪酬有不利的影響和壓縮。

而對於第五條調節金,在第一條公平財務存在的條件下更像是足協雁過拔毛的舉措。在財務公平的框架下俱樂部會根據自己的財物平衡情況來選擇引援策略。盈利能力強的大俱樂部和盈利能力弱的小俱樂部對於外援的選擇肯定不會再一個價位表中。而目前此兩條並行將嚴重影響中超外援的整體水平,是的中超俱樂部在亞洲賽場失去競爭力。

足協新規將使紅火一時的中超再次歸於沉寂,可以說新三年舊三年一夜回到七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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