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交(巡)警开展“1·10”严打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惠民交(巡)警开展“1·10”严打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惠民交(巡)警开展“1·10”严打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惠民交(巡)警开展“1·10”严打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惠民交(巡)警开展“1·10”严打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1月10日是全省严查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日。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按照《滨州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组织五个中队统一开展严打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支队设施科科长王作山深入路面一线实地督导检查。惠民交(巡)警大队长张保建、四中队中队长李廷国等相关人员陪同。

王作山科长一行先后到乐胡路、文安路等重点路段进行督导检查,详细了解了查处酒驾的场地条件、拦截过程、人员配备模式,询问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讲机及单警装备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亲自使用酒精测试棒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检测,对惠民大队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查酒驾过程中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拦截措施提出问题和不足,拟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进一步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了民警的人身安全。

王作山科长指出,必须做到酒驾整治工作常态化,形成持续查处酒驾的高压态势,在全社会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浓厚氛围。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根据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酒驾”发生的重点路段、时段,及时作出地点、时间及警力部署上的调整,科学安排勤务。二是严格查处,规范执法。在查处酒驾过程中,坚持使用法律用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对“酒驾”实行零容忍,筑牢路面管控防线。三是注重防护,确保安全。重视执勤执法防护工作,严格落实检查卡点设置、安全防护、拦截检查等执勤执法的操作规程,配齐防护设备,规范设置查缉点,确保民警人身安全。

此次行动,大队出动警力100人,警车24辆,现场共查处重点违法行为36起,其中酒驾4起,醉驾6起,超载20起,涉牌涉证6起。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冬季道路秩序畅通。警方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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