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砍伤妻子“情夫”,受害人起诉索赔

男子砍伤妻子“情夫”,受害人起诉索赔


绿帽子是所有男人都无法忍受的,

就算本来确实没有什么事,

但有时候一点风吹草动也能让人心生不满,

但这种时候,

也一定要冷静,

不能用私斗解决问题,

否则吃亏也肯定是自己。

邻里之间因为经常相处,

所以容易产生矛盾,

莫某某因为修路占用了自家土地,

并且怀疑覃某某与自己的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而与覃某某产生了矛盾,

为了报复泄愤,

2011年9月29日到同年11月3日,

莫某某到覃某某的芭蕉地里将原告种植的184棵芭蕉树砍毁,

经过宜州市价格认定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

覃某某被砍毁的芭蕉树共价值人民币10657.5元。

2013年6月7日17时许,

莫某某又携带一把长柄大镰刀到自家果园割草时,

碰巧遇见覃某某在相邻的桑树地里摘桑叶,

顿时起了杀心,

趁着覃某某不注意的时候朝着他的背部砍了一刀,

造成覃某某受伤住院7天,

共花费医疗费等4 627.65元,

经过宜州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室鉴定,

覃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

2014年5月7日,

宜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

认定莫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及破坏生产经营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

覃某某于2014年6月11日向宜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人身损害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砍毁芭蕉树损失共计4万多元,

法院最后作出判决:

原告的损失应确定为:1、医疗费4627.65元;2、误工费468.55元(24432元÷365天×7天);3、住院伙食补助费280元(40元×7天);4、鉴定费700元;5、芭蕉树损失10657.50元,合计1673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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