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城監獄“大老虎”減刑,這次幅度從嚴掌握

1月9日,北京市法院審判信息網公佈了李達球受賄罪減刑刑事裁定書,

他被減去有期徒刑7個月。

秦城監獄“大老虎”減刑,這次幅度從嚴掌握

李達球原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區總工會主席,2013年7月落馬,2014年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後關押在秦城監獄服刑。

去年11月,秦城監獄以李達球獲得兩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有期徒刑9個月。

秦城監獄“大老虎”減刑,這次幅度從嚴掌握

今年1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李達球減刑一案。

秦城監獄認為,李達球在服刑改造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服從管理,積極改造,於2015年、2016年連續二年獲得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秦城監獄根據李達球的改造及獎勵情況,提出對李達球減刑的建議。

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的出庭意見是:李達球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職務犯罪罪犯,且沒收個人財產、繼續追繳贓款判項尚未履行,建議對罪犯李達球的減刑幅度從嚴掌握。

北京市第一中院經審理查明,李達球在服刑期間能夠認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學習和勞動,於2015年、2016年連續二年獲得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

該院認為,李達球在服刑改造期間,認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的表現,可以減刑。但鑑於該犯為職務犯罪罪犯,對其減刑幅度應從嚴掌握。遂裁定減去李達球有期徒刑七個月

(減刑後應執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原判附加刑不變。

李達球出生於1953年10月。他曾長期在廣西的多個地市任職,2008年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成為副部級官員。

2013年7月,李達球在任上被查,他也成為十八大後最早落馬的省部級官員之一,排第六。

兩個月後的9月4日,他與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被同日“雙開”。“雙開”通報稱,李達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鉅額財物。

2014年10月,李達球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

秦城監獄“大老虎”減刑,這次幅度從嚴掌握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李達球在擔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深圳市錦新明實業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鐘山縣人民政府原縣長譚玉和等十七個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升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1095萬餘元。

法院認為,李達球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由於李達球歸案後能夠主動交代有關部門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具有坦白情節,檢舉他人犯罪線索後經查證屬實,具有立功表現,積極配合追繳查扣贓款贓物,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

後李達球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待法院判決生效後依法沒收,不足部分,繼續追繳,上繳國庫。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

在秦城監獄關押的“老虎”中,已有多人獲得減刑。

2015年10月,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由死緩減為無期徒刑;2016年9月,原系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副部級)康日新,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2017年8月,王素毅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一個月,剝奪政治權利改為十年。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撰稿/新京報記者何強 校對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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