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微思紀」審核把關不嚴致高齡津貼被冒領 江漢區社區居委會原民政主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張星娟,200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2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江漢區滿春街長堤社區居委會民政主任,2015年12月退休,現為滿春街長堤社區黨支部在冊黨員。

張星娟在任原長堤社區居委會民政主任期間,負責民政救助、擁軍優撫、老年人工作,在審核本轄區老人高齡津貼過程中,因把關不嚴,工作不夠認真細緻,導致本社區4名老人去世後,其家屬仍跨年繼續領取高齡津貼3000元,現已全部追回。

辦案人員介紹,張星娟身為中共黨員,在擔任長堤社區居委會民政主任期間,未嚴格履行職責,造成轄區4名老人家屬跨年冒領高齡津貼,構成失職錯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條例原文

2003年12月31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對因工作失職、瀆職,所造成的後果雖不夠較大損失的標準,但給本地區、本單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直接責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後果雖不夠重大損失的標準,但給本地區、本單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主要領導責任者,根據損失的數額及影響程度,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執紀者說

該案反映出一些黨員幹部在基層一線服務群眾的過程中,沒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審核把關不嚴,對崗位要求沒有不折不扣予以執行。全市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基層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認真履行職責,強化責任擔當,紮實轉變工作作風,切實種好“責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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