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上訴維持原判,2.6億罰款誰來賠?


快播上訴維持原判,2.6億罰款誰來賠?


快播4年多前被深圳市場監管局開出的2.6億罰單日前被終審判決維持原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認定對快播公司的2.6億元罰款合理有效。

該案件是快播公司對2014年深圳市場監督總局罰款2.6億元的行政複議,快播公司認為,該罰款應當被撤銷,因此將後者起訴至法院。該案在經歷行政複議、一審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終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認定對快播公司的2.6億元罰款合理有效。

實際上快播公司早已因為“涉黃”一事而基本處於停滯狀態,公司已無人辦公。今年9月,快播公司因無法清償債務而申請破產清算,目前已被法院受理。

從工商系統中看到,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仍處於“存續”狀態,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為於璐,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2014年,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裁定,快播公司名下所有銀行賬戶已被其他機關依法凍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那麼正在走破產清算程序的快播,如何支付2.6億元的鉅額罰款?

上海瀾亭律師事務所張耀律師對北青報記者表示,目前快播的資產不能以註冊資本為依據。有的公司註冊資本雖然少,但是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可以獲得利潤,這些都是公司的財產。所以可以說公司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註冊資本。“但如果公司經營狀況不好,不足以支付該罰款的,像這樣的行政處罰中可以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罰款。若申請後到期仍無法繳納的,行政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公司沒有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的,那也就實際上執行不到這筆罰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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