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限拆通知書紕漏有三處 如此不嚴謹只能被法院撤回

不管你信不信,我是信了:個別拆遷部門想要拆你的房子時,他們是啥理由都能想得出來,哪怕是處理的過程有點……

大家都懂得。

2012年,吳先生在北京某區高教園租賃了四棟毛坯房屋,進行改造成公寓進行經營,經過一番精心打造、宣傳、推廣,公寓生意有聲有色起來。

可在2015年11月,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當地鎮政府對吳先生的房子作出《限期拆除通知書》,稱其租賃行為未取得鄉村規劃許可證,不但不符合村莊規劃,還嚴重違反了《城鄉規劃法》的規定。

因此,工作人員給吳先生一星期時間自行拆除違法建設,逾期將依法強拆。

一份限拆通知書紕漏有三處 如此不嚴謹只能被法院撤回

由於拆遷問題涉及的法律、法規多達幾十部,這對於吳先生來講絕對是蒙的,短時間內神仙都無法弄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一方面是生意有了起色的公寓、一方面是強勢的拆遷方,作為“夾心餅”的吳先生只能選擇依法維權,他委託了盛廷律師代理維權事宜。

盛廷律師在接受委託後馬上對相關證據材料進行分析研判,結果律師敏銳的發現,鎮政府的限拆通知書至少存在三處違法問題:

一、作出通知前,涉及地塊已進行了徵收,並鎮政府與吳先生的房東已簽訂了補償協議,但鎮政府卻在此種情況下作出《限期拆除通知書》,認定這是違章建築並要求吳先生限期自拆,這顯然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

二、該處房產2012年就已收為國有,根據城鄉規劃法規定,違章建築的認定應由市級規劃部門作出,而不能由地方鎮政府越殂代皰。

一份限拆通知書紕漏有三處 如此不嚴謹只能被法院撤回

三、根據法律規定,國土部門在徵地報批前會進行被徵土地調查確認,並作出是否存在違章建築的認定。

但直到鎮政府與吳先生的房東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之日止,沒有任何部門將該租賃房屋認定為違章建築,很顯然這是當地存在以拆違代替拆遷的非法目地。

針對上述三大問題,盛廷律師建議吳先生向法院提起撤銷《限期拆除通知書》的訴訟,法院受理後,雙方經過激烈的辯論,法院最終採納了盛廷律師的意見,判決撤銷當地鎮政府作出的限拆通知。

拆遷猶如長矛,法律就是盾牌,誰手中的武器更大誰就能在博弈中獲勝。通過本案例的判決結果,望拆遷戶能學到這點法律常識,以便將來維權時心裡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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