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法院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提供有效線索賞2000元

12月7日,儋州市人民法院發佈查找被執行人王映彩下落的執行懸賞公告,這是儋州法院自今年6月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簽訂《懸賞費用補償保險協作協議》以來發布的首例執行懸賞公告。

儋州法院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提供有效線索賞2000元


《公告》指出,申請執行人張某妹與被執行人王映彩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王映彩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儋州法院尚未查到其下落,現依申請執行人張某妹的申請,公告查找被執行人王映彩的下落。凡提供儋州法院尚未掌握的、且真實有效的線索,儋州法院通過該線索找到被執行人王映彩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債務的,將根據申請人的承諾,支付2000元賞金。

為保護舉報人人身安全及個人隱私,儋州法院鄭重承諾,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據介紹,今年6月,為了進一步暢通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發現渠道,真正破解執行案件“查人找物”難題,提高執行案件執結率和執行到位率,通過加強信息公開共享,形成多部門、多行業、多手段共同發力的信用懲戒體系,切實讓失信被執行人受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懲戒,讓失信被執行人無處遁形,儋州法院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簽訂了《懸賞費用補償保險協作協議》。該《協議》規定,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保險公司自願繳納懸賞金額10%的費用作為保費,向社會懸賞徵集執行案件線索,如果懸賞成功,保險公司負責代為支付全部懸賞金。

通過懸賞費用補償保險,大大降低申請執行人的經濟壓力,減輕其維權成本,並吸引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壓縮被執行人逃避執行的空間,促使其主動履行義務,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這一舉措,是儋州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一大利劍,將會在今後的執行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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