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龍舟賽手落水溺亡!不要讓節慶變“節哀”

6月11日上午9點多,一條龍舟在安慶市宜秀區白澤湖鄉白澤社區境內的一處水面試水過程中,一名40多歲的男性劃手不慎落水溺亡。網絡上流傳的一些視頻和照片顯示,現場數十人,包括劃手和參與救援的人員,都沒有穿救生衣。(中國之聲6月13日)

端午節賽龍舟的活動,本來是為了給節日增添歡樂祥和的氣氛,這下子卻成了悲劇,不能不讓人唏噓嘆息。值得注意的是,據新聞報道,涉事龍舟領隊任先生表示,包括自己在內的28名龍舟隊員,“家裡都有救生衣,但都沒有穿”,更令人遺憾的是,“大家都沒想到會出這個事故”。

看來,安全觀念差,是出現這起悲劇的主要原因。其實,賽龍舟作為一項傳統的節日活動,其安全性一直存在問題。在水面上行進的龍舟一般體積較小,但承載人數較多,平衡度是決定龍舟安全的重要因素。所以,在一些專業而嚴格的龍舟運動裡,參與者穿救生衣,組織者做好安全和防備工作,都是非常基本的要求。但儘管如此,過去還是發生過多起龍舟安全事故。

據相關報道,4月21日,廣西桂林秀峰區村民在桃花江划龍舟時,2艘龍舟發生側翻,57人全部落水,其中17人喪生。再如,2008年6月,江西餘干縣群眾自發組織划龍舟時發生觀眾落水事故,這一慘劇造成9人遇難,2人失蹤。這些慘劇讓人不得不反思:如何才能避免類似悲劇?

有一種極端的方法,就是將龍舟活動一禁了之。筆者注意到,近日一份名為《永豐鎮端午期間禁止龍舟競賽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在網上引起了巨大爭議,據媒體報道,其真實性已經得到了湖南當地官方的承認。

它引起爭議的點在於,提出“確保端午期間不開展龍舟競賽,確保端午期間不因龍舟競賽發生安全事故、群體性事件,確保端午期間社會大局和諧穩定”。這的確能“徹底”杜絕風險了,但也讓很多民間龍舟愛好者頗為不滿,畢竟,以壓抑傳統風俗為代價的安全措施只能是“下策”。

又一龍舟賽手落水溺亡!不要讓節慶變“節哀”

那麼,好的辦法是什麼呢?其實,坊間一直有觀點認為,不論是專業的還是業餘的龍舟活動,也包括任何水上運動,參與者必須要身穿救生衣,而且船上也有一定的安全防護設備。但是,總有人無視基本的安全規則,抱著僥倖心理,認為悲劇不會降臨到自己頭上。說到底,這一來要依靠參與者自身的自覺和安全意識,二來也需要活動組織者加強監督和管理。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落實責任制。正所謂“誰主管、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如果是官方組織的活動,必須有當地市區一級的體育局和承辦地方的相關部門直接負責,畢竟,安全責任制是保證活動安全的重要因素。而且,活動前的安全檢查也是必要的,比如水域因素、天氣因素等都要考慮在內,如果發現問題就及時排查、解決,如果外部環境不允許活動繼續開展,也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推遲或者停辦活動。如此,才能給龍舟活動一個安全的保障,讓這個流傳至今的傳統風俗得以更好的傳承和發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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