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1月1日起,綿陽城區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將有變,由各燃氣公司統一代收 ,居民每次購買、交納燃氣使用費時將一併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各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將一律不再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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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只是徵收方式的變化,每戶6元的收費標準維持不變,已向物業服務公司交納2019年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市民,物業服務公司應將全額退還。對市級相關部門認定的特困戶、低保對象等社會貧困人群,凡在認定有效期內的,均可憑建檔卡在市環衛處辦理減免手續。
徵收方式調整後,市民可在市燃氣集團、港華燃氣、天新燃氣公司在城區的所有收費網點繳納,還可以通過微信、網銀和支付寶等多種方式繳費。對還未繳納2018年及以前年度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合同單位(居民小區),應及時繳清欠費,逾期不繳的,城管執法部門將按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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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
問: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依據是什麼?
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是廣大市民應盡的義務,目前,我市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用收費的依據是:
1、《綿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綿陽市環境衛生服務收費標準的批覆》(綿府函〔1997〕60號文件)。
2、《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綿府辦發〔2009〕64號文件)。
調整依據
問:為何要進行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的調整,調整的依據是什麼?
目前,我市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環衛部門負責徵收,城區居民主要依託物管企業等進行代收,與省內外先進城市相比, 繳費率偏低。 經綿陽市人民政府批准,對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方式進行調整,徵收方式調整的依據是:
(1)《 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險廢物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川辦發〔2006〕28號)。
(2)《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1〕50號)。
(3) 國家發改委《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
(4)《 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綿陽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的通知》(綿府辦函〔2018〕60號)。
繳費方式
問: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調整從什麼時間開始,怎樣繳費?
《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綿陽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的通知》批准的時間為2018年8月1日起, 但因系統建設和收費時限等原因,代收計費時間從2019年1月1日起,市民在繳納天然氣費時一併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繳費地點包括市燃氣集團、港華燃氣、天新燃氣公司在城區的所有收費網點。 後期將開通微信、網銀和支付寶等多種方式進行繳費。
代收範圍及對象
涪城區、遊仙區、高新區、經開區、 科創區納入城市管理區域範圍內使用天然氣的城市居民和商業經營單位 (店)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委託天然氣供氣企業代收,其他單位的生活垃圾處理費仍由環衛部門直接收取。先期啟動涪城區、遊仙區、高新區、經開區和科創區等區域範圍,待條件成熟後,再啟動安州區和仙海區範圍。
其他
問:此次徵收方式調整,會增加市民的負擔嗎?
此次徵收方式的調整,其收費標準不變,仍然執行原標準。城區居民仍按每戶每月6元的標準不變,不會增加經濟負擔。
對市級相關部門認定的特困戶、低保對象等社會貧困人群,凡在認定有效期內的,均可憑建檔卡在市環衛處辦理減免手續。
問: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如何使用?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該費用的徵收管理按照非稅收入管理要求,實行“收支兩條線”,納入市財政預算管理,全部用於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挪用。同時,生活垃圾處理費財務收支管理工作,將接受財政、發改和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問:2018年及以前年度垃圾處理費還未繳納的如何處理?
對於還未繳納2018年及以前年度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合同單位(居民小區),請及時繳清欠費,逾期不繳的,城管執法部門將按規定予以處罰。
問:已提前繳納2019年垃圾處理費的如何處理?
在原收費單位辦理退費。
諮詢方式
市民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繳費諮詢:
1、網點諮詢:城區燃氣企業代收繳費點現場諮詢點諮詢
2、電話諮詢:
綿陽市數字城管中心:12319
綿陽市環境衛生管理處:0816-236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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