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秦希燕談依法治國

新華網湖南頻道長沙10月25日電(記者 陳文廣)日前,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會議召開和公報發佈後,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律師秦希燕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歷史和現實意義等進行了一些思考,本文摘其要以饗讀者。

秦希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這是改革的重大舉措,必將產生深遠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法治是一個國家文明進步、公平正義的標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是一部歷史宣言書,它標誌著從此中國的歷史翻開了法興國興的嶄新一頁,是中國法制史上的大事。

建設法治國家,它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時代的要求,人民的期盼;它是中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集中體現,更是深化改革的核心舉措;它是約束權力、體現民意、凸顯民主進步、保障人民權益的標誌,更是反腐倡廉、加強監督的基石;它是國家綜合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迫切需要,更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它的頒佈、它的推廣、它的實施,標誌著中國法制建設達到了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

秦希燕:治國安邦,國富民強,唯有法治,中國曆朝興衰就是法治興衰。

歷史上秦孝公令商鞅為相,頒佈法令,變法圖強,制定秦律,秦國稱霸。漢有高祖劉邦,令蕭何變法,制定《漢律》九章,鞏固了漢王朝的統治基礎,國家強大。唐朝太宗李世民,命房玄齡重修法典,訂唐律《貞觀律》,政治清明,國富民強,開創歷史上貞觀之治。西方各國,如美國1787年的《聯邦憲法》、英國1215年的《大憲章》、法國1793年的《法國民法典》,其頒佈無不推動著其國家的迅速強大。歷史早已證明,國家的富強,沒有法治,無法保障,法興則國興。

秦希燕:變法圖強,唯在始終。法治的實施,不是一蹴而就的,改革不是一帆風順的,全面推進法治,必然會觸及到許多不合法的地方,必然會觸犯有關人的利益。法律思維、法律習慣、法律的實施和普及、法律意識培養並非一朝一夕,需要有個過程,我們必須有所準備,有所思考,在推進法治過程中也必將觸及到許多利益,但必須堅持,唯有始終,唯有改革,唯有法治,我們的國家才會更加強大,我們的人民才能更加富裕,我們的祖國才能更加驕傲。

我們的執政黨,是光明偉大的黨,已充分認識到法治的重要性,是代表廣大人民利益的政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體現了新一屆黨的集體治理國家、為民謀利的堅定決心,這是全國人民的殷切心聲,有全國人民的支持,有全黨的重視,我們堅信,我們的法治必將勝利!

秦希燕:推行法治,沒有回頭箭。改革已讓我們看到無比豐碩的成果,改革讓我們更有尊嚴,但改革的同時,也存在許多矛盾,這些矛盾的解決,考驗國家綜合治理能力的提高,唯有法律的推進,才有公平正義的真正落實。唯有國家現行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才能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

在現代文明國家中,無不是用法律手段來調整和處理這些矛盾。要讓百姓富裕,要讓百姓滿意,要讓國家長治久安,唯有社會公平正義,唯有民主、自由,唯有國家繁榮昌盛,而法治推進,建設法治國家,這才是公平正義、民主、自由、國富民強的保障和發展的基石。

秦希燕:推行法治,需要全民參與。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我們無比高興。但法律的實施,需要我們人人參與,依法治國,是全民的義務所在。法律的生命,重在法律的實施,法律的實施,重在法律的普及和法律的遵守。法治關乎百姓,法治普及人間,法治更需人人遵守,全民參與。(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