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原色”

绘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原色”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展现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近一年来,一些村霸被严惩,黑恶势力成为了“过街老鼠”,社会更加风清气正。

以人民为中心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底色”。群众不仅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更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力量。积极核查群众举报的线索,带着问题开展斗争,倾听群众呼声,让群众想参与、敢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如此一来,专项斗争才能有力增进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并且有提升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

标本兼治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亮色”。扫黑除恶不是一项暂时行动,是需要长期、深入开展的治理活动。如何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离不开调查研究黑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断完善综合治理的制度规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问题,推动“两法衔接”……

依法办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保护色”。只有严格依法办案,注重人权保障,才能让扫黑除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进。就司法机关而言,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律,不断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法律帮助权,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近日,北京法院印发《关于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要对2013年以来审结的所有刑事、民商事和执行案件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专项活动,要求全市法院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相信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让社会充满阳光,风气更加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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