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报销90%!这种能“咳死人”的病纳入深圳医保门诊大病了

咳咳咳!

感冒咳嗽不是啥大病

但如果一直咳个不停

不仅十分难受

可能还会要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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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得了结核病。在古代,结核病被称为“痨病”,是一种很恐怖的绝症,所谓“十痨九死”!《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就因为这病领的“盒饭”。但二十世纪抗结核药物的发现扭转了这个局面,目前结核病人的治愈率已可达85%以上,过去的“十痨九死”变成了“十痨九愈”。

但你以为我们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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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菌仍旧是地表最强的“潜伏者”,全球有1/4的人都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也就是说近20亿人的体内都有活着的结核菌,医学上叫“潜伏感染”。其中,每年大约有1000万人“没扛住”,成了新发的结核病,中国就占了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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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统计,2017年深圳报告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000多例,其中耐多药肺结核200多例左右。患病的人中包括100多名学生,病例为散发性,多为15岁以上的高中生,大部分已治愈,只有极少数耐多药的病例还需要调整治疗方案,也有可能治愈。

近年来,深圳每年都会发现大约5000多例新发的结核病。其中,很多是收入较低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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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很多人都因为没钱而放弃了治疗,消失在医生们的视线中。幸运的是,从1991年起,深圳在全国率先将流动人口肺结核纳入免费治疗和管理,与本地户籍居民一样享受免费治疗和管理。如今,一些重要的检查、药品以及督导服药的服务都可以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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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个好消息! 肺结核纳入深圳医保门诊大病啦!31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参保人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医保基金最高支付比例为90%。自此,深圳共有15种情形纳入深圳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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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一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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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专科门诊治疗,被纳入深圳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畴,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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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门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深圳医疗保险参保人确诊为肺结核或耐多药肺结核的,可到指定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大病认定后,其在进行相应的门诊专科治疗时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上述的指定医疗机构,初步试点为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在此之前,患肺结核的参保人除享受国家基本专科检查和基本药物免费外,在专科治疗时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主要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支付,或者是个人自掏腰包用现金支付。

新政策从11月1日起实施后,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门诊专科治疗纳入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畴,相关费用按规定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该政策不仅降低了肺结核病人的负担,更为深圳结核病防控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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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❶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❷ 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❸ 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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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申请门诊大病认定的,应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委托的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相应专科现场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专科医生通过现场检查,结合临床症状及疾病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由诊断医院通过业务系统上传门诊大病申请,经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准后,凭大病诊断证明和大病门诊病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自其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6个月的,自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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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深圳已有以下14种情形纳入深圳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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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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