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長耿彥波“花甲年”卸任

太原市长耿彦波“花甲年”卸任

耿彥波 資料圖

在擔任山西太原市長的第7個年頭,剛過花甲的耿彥波正式卸任。

據山西晚報微信公眾號“山西頭條”報道,2019年1月15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耿彥波辭去太原市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決定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接受耿彥波辭去太原市市長職務的請求,並報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出生於1958年11月的耿彥波是一名地道的山西本地幹部,在他擔任大同市長、太原市長期間,曾多次受到輿論高度關注。

官方簡歷顯示,耿彥波是山西和順縣人,1976年8月參加工作,1981年12月入黨,中央黨校函授本科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從政早年,耿彥波曾先後擔任過和順縣委通訊組幹事、晉中地區團委幹事、晉中地區對臺辦幹事、晉中地委辦公室幹事、晉中地委辦公室副科長、晉中地委辦公室信息科科長、晉中地委辦公室副主任等職。

1993年4月,耿彥波被任命為靈石縣委副書記,兩年後出任縣長。2000年3月,耿成為縣級榆次市委書記,撤市設區後,擔任晉中市榆次區委書記。2003年6月,耿彥波躋身晉中市委常委。2004年2月,耿彥波離開地方,出任山西省政府副秘書長兼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6年6月,耿彥波獲任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長,主管城建等工作。其時,耿彥波曾提出太原要“建設一個新城,改造一箇舊城,挖掘一個古城”。

但在太原任職尚不滿兩年,2008年2月,耿彥波接到一紙調令,出任大同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並於一個月後“去代轉正”。在大同的5年,耿彥波以復興歷史文化名城為目標,大興土木,成為備受矚目的“爭議官員”,有人認為他是“大同歷史上最幹事的市長”,也有人稱他是“造城市長”、“耿拆拆”。

2013年2月,耿彥波被調回太原,隨後出任原市委副書記、市長,直至此次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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