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建立健全“五水共治”體制機制,實行“河長制”全覆蓋工作成績單

2017年,積極探索建立“五水共治”長效機制,以“河長制”為抓手,深化河湖管理保護。結合全市“五水共治”重點工作剿滅劣V類水行動和中央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契機,積極探索建立健全五水共治體制機制,強化河長治河、管河機制,切實做好河湖管理保護工作。

一、建立健全督查問責機制

1、建立“五水共治”排名通報機制,增強爭先創優意識。召開全市五水共治統計工作分析會議,按照“應統盡統”要求,進一步明確統計口徑和統計範圍,提高了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可靠性;同時每月對全市800多項重點項目進行統計梳理,按7大類、35個子項目,報市考績辦進行通報,督促滯後項目的進等升位。截止到7月底,全市已累計完成投資195.48億元,完成年度投資計劃(218.40億元)的89.5%,其中列入省級重點項目進度統計的共有35項,我市完成率超過全省平均線的有21項、佔比60%,完成率在全省平均線以下的項目有14個、佔比40%。

2、推行“精準考核”,形成項目倒逼機制。按照問題導向和工作短板,完善考核細則,在全省11各地市中率先推行“一縣一策”考核評分細則(共17冊),對縣(市區)實行差異化考核管理,發揮考核指揮棒的作用。

3、以“聯督聯查”為手段,助推“河長制”常態化。一是全省率先出臺了《關於嚴明紀律、積極有為,為剿滅劣V類水提供有力紀律保障的通知》、《溫州市“剿滅劣V類水”問責辦法(試行)》、《溫州市“五水共治”重點項目預警機制(修訂)》《公眾參與“剿滅劣Ⅴ類水”有獎舉報獎勵辦法(試行)》、《溫州市“剿滅劣Ⅴ水”行動八條禁令》、《溫州市“五水共治”約談工作等若干制度》等6個政策文件,不斷強化督查問責工作力度;二是以“精準督查”為抓手,進一步轉變督查理念、改進督查方法,開展督查、指導,助推“河長制”常態化,確保督查工作的成效。截至8月底,市治水辦4個督查組共開展13輪大範圍的剿劣工作督查和不定期開展的暗訪跟蹤督查工作,發現問題1820多個,下發督辦告知單171份、約談通知23份,“三色”預警42份、“黃牌”警示2個縣(市區)、在《溫州日報》上發“剿滅劣Ⅴ類水‘十大’負面典型案例”7期、掛牌督辦31個項目、省轉辦函24個、跟蹤落實省治水辦剿劣行動反饋的26個問題、跟蹤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涉水信訪交辦件22件、約談33個單位(部門)、問責0人。截至目前,各地已完成160項督辦的工作(其中對11項一時無法完成整改的工作,均已落實整改措施),整改到位率達到93.6%,極大促進了全市治水剿劣工作的深入推進。

二、建立現場會工作機制

為強力推進剿滅劣Ⅴ類水工作,強化水岸同治理念,研究建立了現場主題推進會工作機制,重點圍繞“入河排汙口整治、涉河涉水亂點拆整、截汙納管和現有管網排查改造、農業面源汙染整治、截汙納管未到位區域三級管網建設”等主題,堅持重點難點工作“一線推進法”,開展“一月一主題”現場推進會,及時協調解決階段性問題,形成剿劣攻堅的強烈態勢,全力落實各項剿劣舉措。5月底在鹿城召開了以排汙口整治為主題的現場會,6月底在龍灣區召開了以涉水涉河亂點拆整為主題的現場會,8月底在樂清市召開了以截汙納管排查整治為主題的現場會,7月25日,周江勇書記還親自召開了在瑞安市舉行的全市第三次剿劣現場會,再次對各項治水剿劣工作進行總結部署。

截止8月底,全市已拆除各類汙水直排沿河違建1637處,341.73萬平方米,全市20個劣Ⅴ類水質斷面所在河道兩側違建基本處置到位,省市級河道控制線範圍內的違建也已基本處置到位;全市城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工程已累計完成投資24.67億元,完成率為108%;17個城鎮汙水廠一級A提標改造和3個城鎮汙水廠新擴建項目均已開工;城鎮汙水配套管網已累計完成1259公里,完成率為250%;全市共有39912個排汙口已完成整治,累計完成投資4.45億元;全市河湖庫塘清汙(淤)已累計完成清淤量1036萬方,佔年度計劃的104%,完成投資5.68億元;已完成生態配水3.13億方,年度計劃完成率為105%。

三、建立健全河長制工作機制

1、實現河長制全覆蓋。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市委書記周江勇、市長張耕等33名市四套班子領導一對一掛鉤聯繫劣Ⅴ類水或易反彈成劣Ⅴ類水的斷面整治,擔任斷面所在河道市級河長,建立了“市級牽頭、縣級主體、鄉鎮執行、村為基本依託”的四級工作網絡,確保每條劣Ⅴ類河道整治都有領導掛帥領銜、包乾處理,所有河道實現河長全覆蓋,鄉級以上河道警長全配套。全市共計8751名各級黨政幹部分別擔任全市14465條(18935.6公里)河道的“河長”,實現了河長制全覆蓋。及時更新因區劃調整等原因而變動的河長公示牌信息,並將更新的四級河長名單通過市、縣級主要媒體、溫州河長通APP向社會公佈,強化公眾對“河長制”工作的公開監督。全面建立鎮級以上河道的河長微信(QQ)聯絡群,實現信息溝通便捷化、實時化和全覆蓋。

2、及時督促河長履職。一是推行全面的“信息公開”。我們通過市、縣級主要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四級河長名單,在河岸顯要位置設立河長公示牌,標明河長職責、整治目標和監督電話等內容,同時在河長制信息管理系統(河長通APP)同步公開河長有關信息,並及時更新“三長”信息,鼓勵引導公眾對“河長制”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二是嚴格監督檢查河長履職情況、使用河長制信息管理系統情況,對河長簽到、河長巡查、河長日記、投訴及建議件處理、巡查問題處理、水質檢測等方面的規範性、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嚴格落實基層河長巡查工作細則,督促各級河長認真履行“治、管、護”職責,確保河道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早解決” 。

3、全面編制“一河一策”。按照省河長辦的部署,全市河道參照《浙江省“一河(湖)一策”編制指南(試行)》,結合當地實際,編制“一河一策”(2017-2020年)實施方案,對掛省、市、縣級河長的河道、原垃圾河、原黑臭河、劣五類水體河道等重點河道編制年度治理計劃,明確目標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有效指導河長開展河道治理。同時將河道信息登記造冊,建立河道檔案,基本實現了“一河一檔”全覆蓋。

4、積極創新河長管理模式。一是在四級“河長”全覆蓋的基礎上,創新推出了“河道督查長”和“河道警長”,每個市、縣級河長都配備了河道督查長、河道警長,鎮級河道也實現了河道警長全覆蓋,共配備了1899名河道警長,構築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齊心治理”責任包乾體系和“三長共治”的工作格局,有力確保了“河長制”不成為“河長秀”。我市“三長治水”的典型做法還被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新聞週刊》欄目(2014年5月17日)作為全國治水先進典型進行了報道。二是引入“互聯網+河長制”的管理理念,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統一建設、統一維護的原則,建成溫州市河長制信息管理系統,並於3月份投入使用,實現巡查軌跡動態化、舉報河道可視化、舉報問題明細化、職能部門團隊化。全面實施河長制信息化管理,充分運用該系統APP(安卓版、蘋果版)、PC版、微信版、後臺管理等功能,實現河道巡查、舉報建議、問題處理、河道水質、河長日記、河長考核等內容信息化管理。同時,制定《河長制信息化管理規定》,對各級河長、督查長、職能部門、河長辦(治水辦)等使用對象規定管理任務,有效保證了我市“河長制”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5、全面編制河長制實施方案。《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對河長制的內涵進行深化,我市各級原來的河長制實施方案已不能完全適應現在的河長制要求。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深化落實河長制進一步加強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見》(浙委辦發〔2017〕12號)要求,重新編制了市、縣、鎮河長制實施方案(2017-2020年)(市級已發文、縣級發文中,鎮級9月底前制定完成),主要從加強水汙染防治、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加強水環境治理、加強水生態修復、加強執法監管等六個方面進行深化細化,為有效指導我市今後的河長制工作指明瞭方向、目標。

6、實施河長制、河長精細化考核。我們出臺《溫州市2017年度河長制考核細則》,建立了“市考縣、縣考鎮、鎮考村”的河長制分級考核體系,並將“河長制”落實情況納入“五水共治”、美麗溫州考核範圍。將河長的考核納入河長制考核,我市出臺《溫州市縣級河長考核辦法》,對履職不力的河長實行一票否決,各縣(市、區)正起草鎮、村級河長工作考核辦法及考核評分細則,全面建立“市河長辦考縣級河長、縣河長辦考鎮級河長、鎮河長辦考村級河長”的河長分級考核體系,實現河長考核全覆蓋。對成績突出、成效明顯的河長,給予獎勵;對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河長,給予行政約談或通報批評。同時我們加強河長制日常考核及督查,加強對河長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本文轉自:溫州網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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