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進法院工作
再過幾個月就退休了
卻還在一線連軸轉
上午攸縣執行
下午高鐵趕往南寧保全
李映春,1984年進法院參加工作,現任嶽塘區人民法院非訴執行局員額法官。說起對她的印象,每個同事都會說她是開心果。沒有她解決不了的矛盾,沒有她化解不開的仇,她總是說“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我喜歡多點人情味。”
今年,執行攻堅戰打響後,她跟著年輕後生們擼起袖子加油幹,憑著一張嘴和30多年累積的工作經驗,她成功調解了一起又一起的執行案件。圖中的被執行人經過她打電話後在趕往法院的路上迷路了,經過詢問後找到了法院的位置。因不願意還錢,本來是打算拘留的,但李映春卻說她再做下工作,相信被執行人不是那種耍無賴的人,最終,經過李映春做工作後,同意還錢,因被執行人沒有交通工具回家接錢,李映春便開車與他一同回家接錢,當面交給申請執行人。
在去攸縣執行的路上,一名70多歲的老人氣沖沖地打電話給李映春,說之前經她調解的案子,結果對方僅給付了3萬元後就沒有在按和解協議支付了,他要求恢復執行。
而接電話的李映春則不慌不忙地笑著跟老人說“既然到了法院,我們就一定會把這個案子執行到底,你不用擔心,開開心心迎接嶄新的2019年吧!”那邊的老人聽到李映春的笑聲頓時也輕鬆了許多,說有她這句話,案子放她手上,他很放心,不怕被執行人不還錢。
一起銀行貸款糾紛,被申請人向銀行借款買了門面,將門面租給他人經營,結果卻收不回租金,從而導致自己無法還銀行貸款,遂被銀行起訴至法院。瞭解了案情後,李映春與同事到達攸縣找到所屬門面,上前詢問具體原因,三方相互轉移矛盾,正鬧得不可開交,怨忿十足,李法官隨即將雙方當事人和承租人召集起來,就起做起了各方的工作,將其中亂成一團的法律關係一一梳理。經過將近兩個小時,直至午飯時分,三方終於簽訂了和解協議,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了七十餘萬元的租金,出租人和放款的銀行均笑逐顏開。
“走走走,快吃飯去,我下午四點的高鐵要趕往南寧,明天要和許豔紅一起去給一個案子作財產保全。”
這邊剛達成和解,出門上車後,李映春急忙跟同行的同事說著自己下午的行程安排。
從早上八點出門趕往攸縣到晚上十點多下高鐵到達南寧,執行永遠在路上,笑容也一直掛著她的臉上。從進法院到現在一直都是如此……
(右起第二為李映春)
(前排左起第六為李映春)
無論是當年那個短髮幹練的她
還是現在頭髮微卷經驗豐富的她
她將青春獻給了法院
將時光留在了法院
將歲月也寫進了法院
34年的法院情
讓她從弱冠走到了知天命的年紀
她對這份工作愛得深沉
像李映春一樣的法院幹警其實還有許許多多個,他們守護的僅僅是心中的那抹正義和心底對法律的那份敬畏,讓我們向每一個奔波在工作中的法院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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