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詳解|電廠 “3.9”鬥輪機檢修嚴重違章 設備試運摔死一人

某電廠鬥輪機檢修後試運時,檢修人員發現仍有缺陷,重新處理時,未按規定履行工作票手續,導致一人死亡。

安全事故詳解|電廠 “3.9”鬥輪機檢修嚴重違章 設備試運摔死一人


事故背景介紹

某電廠輸煤運行和維護工作分別由兩個項目部承擔,事故前,鬥輪機發生故障,維護項目部辦理工作票進行檢修。檢修中,擅自增加一名工作班成員張某(安全事故受害人),未履行手續。


事故簡要經過

3月9日上午,鬥輪機檢修完畢,檢修人員王某和張某未按規定押回工作票,只是和運行人員口頭聯繫,試運鬥輪機。試運中,王某和張某發現鬥輪機仍有缺陷,未按規定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續,只是給司機打手勢,要求停止鬥輪機運行。鬥輪機停運後,王某和張某二名檢修人員進入鬥輪機的輪鬥內處理缺陷。

大約半小時後,司機突然想起鬥輪機需連續試運,沒有到就地檢查鬥輪機是否具備啟動條件,只是在司機室瞭望,便啟動鬥輪機。檢修人員王某和張某進入鬥輪機的輪鬥內處理缺陷前,未做任何防止鬥輪機誤啟動的措施,導致張某被旋轉的鬥輪帶起甩到倒流板的篦子上死亡,王某因反應迅速,從鬥輪機的鬥輪上跳下來,僥倖撿回一條命。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檢修人員嚴重違章,試運設備不押票,只是和運行人員口頭聯繫;

2、運行人員嚴重違章,同意檢修人員不押票試運;

3、檢修人員嚴重違章,已經轉動的設備再次檢修,仍然不辦理任何手續;

4、司機啟動鬥輪機前沒有到就地檢查鬥輪機是否具備啟動條件。


安全事故詳解|電廠 “3.9”鬥輪機檢修嚴重違章 設備試運摔死一人

間接原因

1、檢修人員檢修前,未做安全防護措施;

2、檢修現場無安全監護人。

管理原因

1、新進員工未崗前培訓;

2、維護項目部無班組管理;

3、運行和維護項目部未履行管理責任,管理混亂。


防範措施及要求

加強反“三違”安全管理,重點排查違章操作。

依據相關管理辦法、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在崗位員工中全方面開展違章操作的自查自改和治理工作,深刻剖析違章操作行為,做到自身排查與相互監督相結合。同時,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執行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要求,強化檢查指導,集中力量治理和消除違章操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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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兩票”管理,嚴禁無票作業。

非緊急情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辦工作票或延遲辦理工作票。主要及分管生產的領導應深入生產現場檢查“兩票”執行情況,發現無票作業現象要按公司規定嚴懲無票作業人員及其上兩級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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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班組安全管理機制。

班組按規定開展班前、班後會和班組安全日活動,班組作業前,落實現場作業風險預控工作,認真執行“兩票三制”。企業領導按規定參加班組日活動,並監督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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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新進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新進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危險崗位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能培訓,具備本崗位安全技能,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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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安全監護制度。

危險作業必須有專人在現場安全監護,保證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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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員工開展事故反思活動。

組織各級員工開展此次事故的大反思活動,詳細通報事故情況和處理結果,以安全經驗分享的形式來警示員工。同時,要舉一反三,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血的教訓,樹立違章可恥觀,提高安全意識,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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