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放下的時候,把他送的東西都鎖起來,看到就像炸毛了一樣,真正放下的時候,還可以接著用,因為物品已經失去了曾經被賦予的意義。
-前任送的東西你們都是怎麼處置的:
@Error
全扔了,衣服也捐了。
@illLemon
那年寒假她打工一月工資全部給我買了表,三年了還戴著,我送她的衣服她應該也留著吧。
@星耀
之前我都扔到垃圾桶裡了,真的不想看見,看見我都覺得心煩,精神潔癖。也不想送給誰,總之別讓我看見。現在的話,冷靜下來,能用就留著吧,看淡了看淡了,畢竟我也付出過那麼多。
@小蝸牛的大夢想
寥寥無幾的幾個破爛當年都扔掉了,唯獨剩下照的情侶照的擺臺想處理都沒法處理,現在變成了我家餐桌上墊鍋墊烤盤用的墊子。
@陳婉薪
除了手機娃娃和鞋,其他的全都在一個清晨,翻身起來二話沒說打包扔了,也許是那一下子突然想通了
@持續偏愛
一個特別可愛的玩偶,雖然我倆感情不怎麼樣還是不忍心把它丟進垃圾桶怪可憐的,交給了我的好朋友好好照顧去了。
@大表姐
他送我的麥當勞Kitty抱枕原封不動還是油包裝還給他了,還是當時一起去遊樂場送我的頭箍也還他了。
@323
唯一一次,說買了一個禮物寄給我,期待了好幾天,收到一隻迷你的七仔估計9.9都比那隻大,但是還是很珍惜呀,放床頭分手後就送給老家的外婆了。
@Airly
巧了,前任都沒給我買過東西,一直都是我看他缺什麼就直接買買買,甩了我後我還在想是不是我自己太計較自己的付出了。現在真不知道該不該感謝他,讓我不用觸景傷情。
@ZhannnnnnG_M1
三年又九個半月,只有一部用我的舊5s換了6來用,還在用。再仔細想想,送過兩次花,好像就沒有別的了。外套褲子手包手鍊打火機水杯……還有數不清的生活小物他有可能還在手邊用著,也有可能扔掉了,都好。
@徐笑菲
他送我一些小人說是小時候最喜歡的玩具,全都給了我,這些東西雖然不值錢但我覺得意義很大。我想還回去,心裡有些不捨得但是不知道怎麼開口說,因為分的不開心,我和他已經是陌路人了。
@小滿
在一起五年多,彼此都是初戀,有關於他的東西都留著,小到上學時課堂傳的紙條,大到工作後送的平板, 因為一直異地,也沒有辦法還給他一些貴重的東西,也算遺憾,至於上學時的一些小物件,我會好好保存,直到遇到下一個對的他,會把以前的回憶都清空。
@小心蛀牙
紀梵希口紅當腮紅了,黑鴉片是分手後送的生日禮物,當空氣清新劑了,睡前噴一噴還是挺好聞的。你不愛我我也要酷一點。
@MaXX
他送的香水我拿來噴廁所了,這空氣清新劑可真貴。
@笑起來有梨窩
我的前任沒有送過我東西。
我完美的避免了這種困擾。
花掉,用掉,吃掉,過後什麼都忘了。
適當斷舍離,有用的留下來,畢竟東西沒有錯。
暫時不用扔,因為你此刻心裡不捨得,扔了哪天后悔了又想找回來,逼的自己更難受。
等到放下了,挑一些能用的留下,沒用的純粹起紀念性作用的東西,就都扔了,因為沒必要了。
前任不在你心裡,東西留著也不在你心裡。
前任在你心裡,東西扔了也還是在你心裡。
歲月扔不了也回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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