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国税总局发布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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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刚刚!为帮助纳税人更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国家税务总局重磅发布“专项附加扣除诚信申报‘五提醒’”!郑重提醒各位:在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一定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

刚刚!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国税总局发布重要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重磅发布:

专项附加扣除诚信申报五提醒!

刚刚!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国税总局发布重要提醒!

第一,请依法留存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证明资料,比如子女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纳税人,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证明资料。


如果您已经申报某项专项附加扣除,又没有留存这些证明资料,将会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请在2020年1月1日(含)后申报大病医疗扣除。


由于大病医疗扣除需要累计计算个人全年发生的医疗支出自行负担金额,所以只能在2019年度结束后才能申报享受。


第三,请勿同时申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您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中的一项扣除。同时符合两项扣除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扣除。


第四,申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的相关证书发证或批准日期应该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发证(批准)日期在这一时间之后的才能依法享受扣除。


第五,申报子女教育扣除的,父母双方总扣除金额请勿超过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


如果父母双方享受子女教育扣除,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如果双方都按照1000元/月的扣除标准申报,将影响双方子女教育扣除的享受。


如果对专项附加扣除有疑问和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或者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对于纳税人怎么填写专项附加扣除还是不清楚?再次给各位回顾下该怎么填写!


看完就会了!

手把手教你填报“个税专项扣除表”




首次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个人需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今年1月1日起,这个表格事关每个人能享受的个税扣除的额度,事关每一个人的最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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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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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女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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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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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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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住房租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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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赡养老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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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个人可以将采集的信息给单位,在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年终汇算清缴自行申报的时候,自己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这个表并不是每个人都要填,不涉及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就不用填。

3.这个表格模板个人填写的时候一定不要对已有的内容进行任何修改。

4.一定要按要求规范进行填写,否则会造成信息采集失败,影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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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台网、大白学会计。 ▨由【CFO之家】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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