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限理論的抽象過程——數學分析的研究對象

極限理論的抽象過程——數學分析的研究對象

數學分析研究的對象是函數。

為了區別牛頓和萊布尼茨,歐拉在他1748年出版的《無窮小分析引論》中明確說,“數學分析是關於函數的科學”。我們知道,函數的本質有三點:變量的取值是數,因變量取值唯一,藉助數值以外的符號表達。而人們對於這三點的認識是逐漸清晰起來的。歐拉重新定義了函數:

變量的函數是一個解析表達式,它是由這個變量和一些常量以任何方式組成的。

在他1755年出版的《微分學》中,給出了更為明晰的定義:

如果某變量,以如下的方式依賴於另一些變量,即當後面這些變量變化時,前者也隨之變化,則稱前面的變量是後面變量的函數。

可以看到,我們現行的初中數學教科書就採用了這種定義。比較萊布尼茨最初關於函數的定義,我們看到了本質的變化,在萊布尼茨那裡,函數是藉助幾何圖形描述的,而現在已經擺脫了具體的內容,形成了更為一般的,因而更為明確的定義。

柯西則在1821年出版的《分析教程》中進一步定義了變量,“依次取許多互不相同的數值的量叫做變量”,並且定義了自變量和因變量。1851年,德國數學家黎曼給出了函數對應定義:

假定Z是一個變量,如果對它的每一個數值,都有未知量W的一個數值與之對應,則稱W是Z的函數。

我們現行的高中數學教科書就採用了這樣的定義。可以看到,柯西的對應的定義比歐拉的變量的定義更加抽象。到了20世紀,1939年法國的布爾巴基學派給出了更為抽象的定義,這個定義是建立在關係的基礎上的:

如果定義在XY上的關係F滿足:對於每一個x∈X,都存在唯一的y∈Y,使得(x,y)∈F,則稱F為函數。

美國的一些中學教材就採用這種定義,這時相當抽象的概念。

我們應當清楚,對於研究者而言,對事物進行抽象有利於把握事物的本質,有利於分析事物之間的關聯;但是,對於學習者而言,過分的抽象往往會適得其反,因為抽象必須捨去事物的一部分表象,因而也捨去了事物的生動與直觀。今天,在我們已經能夠很好地理解函數地時候,回顧萊布尼茨最初的關於函數的定義,反而會感到樸實和自然。

正是因為函數概念的建立,使得數學由常量走向變量,由有限走向無限,由離散走向連續。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無限和連續是非常抽象的概念,是從古至今爭論不休的概念,因此要把數學建立在這樣的概念上,只有通過符號化即形式化,否則是說不清楚的,這些都與極限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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