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利益开始,那就利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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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我是你的粉丝,关注你很久了,我现在遇到了感情危机,也可以说是婚姻危机,向您求助!我对象相识已经二年,已经领证半年多了,但没有正式结婚。他比我大五六岁,是农村考学出来的,户口还在北京农村,说是为了拆迁。我们在一个单位工作,他对我很照顾,经常给我带好吃的,让我感动,我们就好上了,我家在外地,在北京没亲人。我老家没什么人,就一个母亲跟哥哥一家生活,爸爸很早就去世了,我妈不疼我,家里人都不怎么管我的事,我自己的婚事基本上是自己做主。其实,我还没有想好要结婚,但是他妈妈找我谈过几次,对我也显得特别好,给我两万元算是订婚,给我买了一些首饰和衣服大约花了一万多。他们家很直接地告诉我,要是赶上拆迁前登记,会多得50平方米的房子,我和对象就是100平方米的大两居。我对象曾经开玩笑地让我签署协议,说50平方不需要我花钱,但属于他们家的财产,被我断然拒绝,他也没坚持。最近,我发现我们并不合适,情感上很勉强,他也不再像以往那么对我好了,有些冷淡,还有勾搭别的女孩,而他的父母也迟迟不提婚礼的事情,让我很窝火,也没有了安全感。其实我心里也感觉不是很喜欢他,也觉得与他的家庭格格不入,该怎么办?如果分手,算离婚吗?那我的50平方米怎么办?应该放弃吗?

回复:

1、 你是一个既缺爱又独自漂泊的女孩,缺乏安全感。你们这些女孩,最容易被男人的一点小恩小惠感动,哪怕是几顿吃喝,足以让你以身相许。

2、 你们的婚姻因为利益结合,更像是交易。为了拆迁多得50平方米,你的婆婆花了区区三万就把你搞定,拿到了50平方米(根据拆迁协议,名字都是她家的),她以为房子是她的,而你以为是你的。

3、 他们利用了你,还想让你签署协议放弃,可见你的对象跟他妈妈一样,是一个非常自私而又算计的一个人。这50平方米是你的份额,他们只需要花很少的钱支付购房款,就可以拥有价值百万以上的财产,要知道,即便是六环边的50平方米最低也值100万以上。幸亏你没有签,这个字不能签。

4、 考察一个男人和一个家庭,要通过一些事情慢慢体会,甜言蜜语、吃吃喝喝、小恩小惠,这些都不算对你好,只是诱饵而已。通过房子的事情以及前热后冷,足以看得出来他们还真是在利用你。

5、 你们既然领了证,分手就只能办理离婚手续。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你记住那房子有你的份额,你有权利不放弃。也可以要一些补偿,给个几十万是应该的。虽然随着他们家的拆迁而获得的利益,但这是因为你结婚才拥有的资格,双方都受益,分享利益也是比较公平的。

6、 如果一旦离婚,尽量争取调解时拿到应有的经济补偿,不然离婚后你再起诉分家析产纠纷,去主张房子的居住权也比较麻烦,但只要你坚持,会拿到50平方米房屋使用权的,以后具备条件,也可以办理所有权,大不了你补偿给他们当初购买的出资款即可。

7、 千万不要冲动,为了离婚就放弃了所有利益不值得赞成,就算你豪迈地放弃了财产,他们也未必领情,会以为这是他们应该拥有的,只不过借了你的一个名义而已。离婚了,你就属于有过婚史,再结婚,会比男性贬值,这是残酷的现实!你又图个什么呢?凭什么便宜了他们?你有权利争取你的权益,拿到应得的财产利益也算是补偿了自己。感情这个东西最不靠谱,说来就来,也说走就走,摸不准也抓不牢,不能当饭吃。既然如此,对女孩而言,还是房子和钱最实在。

8、 婚恋的事,自然状态是最美好的,一旦涉及到利益就变了味。记住了,以后再找对象,先看人品和家品,户口啊、房子啊都不重要,你要真心喜欢那个人,从心里喜欢和相爱,然后再谈婚论嫁,一切从爱出发,抛开利益就对了。

我之所以如此劝你,是因为一开始这个婚姻是因为利益而结合,那么谈分手就把利益算清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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