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检察院对潘某等7人涉恶团伙案 出庭支持公诉

2018年8月24日9时30分,九江市柴桑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对以潘某为首7名被告人涉恶团伙案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自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发后,柴桑区政法机关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第一案,标志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了序幕。

被告人潘某,男,22岁,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2018年2月8日因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被柴桑区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16日经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13日,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潘某为首的涉案7名被告人向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近年来,以潘某为首的多名被告人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替人讨债、“撑场子”,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8月18日晚,潘某受人雇佣纠集多人以谈债务为由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同年9月19日晚潘某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纠集多人携带焊板菜刀和鱼叉在柴桑区柴桑北路一香辣虾店打伤被害人并砸坏店内客人车辆。

当日下午14时许,该涉恶团伙案开庭审理完毕,柴桑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此案7名被告人择日宣判。

柴桑区检察院对潘某等7人涉恶团伙案 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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