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必须是治疗因侵害行为造成的外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开支,原则上是补救因侵害给受害人带来的财产损失,与治疗损伤无关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二、护理费

受害人住院治疗经治疗医院批准,需要设立护理人员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但护理人员限定为一人,需要日夜护理的,不能超过两人。

未住院治疗或残疾者需要设立护理人员的,必须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护理期限应以受害人恢复到生活基本自理为原则。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三、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五、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对营养费的赔偿应从严掌握,除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伤害影响饮食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赔偿) 。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七、误工费

受害人因医治伤害而造成误工损失的,应根据其实际伤害程度、恢复情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的鉴定等予以赔偿

误工日期以治疗医院出具的医疗期证明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为依据。受害人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根据其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减少的证明全额赔偿。但应当注意审查单位证明的真实性。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八、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十、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十一、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十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