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一:
從2018年10月開始,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即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從每月3500元,調整為每年60000元。
調整二:
新舊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對比(綜合所得適用)
級數現行(每月)新版(每月)稅率(%)
1不超過1500元不超過3000元3%
2超1500元-4500元超3000元-12000元10%
3超4500元-9000元超12000元-25000元20%
4超9000元-35000元超25000元-35000元25%
5超35000元-55000元超35000元-55000元30%
6超55000元-80000元超55000元-80000元35%
7超80000元的部分超80000元的部分45%
調整三
根據《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徵求意見》,我國計劃從:2019年1月起實行專項附加扣除,主要分為六項,即: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
專項扣除 扣除金額 相關要求
贍養老人
每月2000元
1.贍養人應為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
2.納稅人為獨生子女可單獨全部扣除,非獨生子女可以相互約定採取其他分攤方式
3.納稅人贍養2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
每月1000元
1.僅首套
2.可以由夫妻其中一方承擔
住房租金
1.每月1200元,承租房位於直轄市、省會城市
2.每月1000元,承租房位於中等城市,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
3.每月800元,承租房位於小城市,戶籍人口小於100萬的
1.夫妻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扣除
2.夫妻工作城市不同可以單獨扣除
3.要求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
4.與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不能同時享受
子女教育
每月1000元/每位
1.年滿3歲至博士研究生教育均可
2.父母可每人各扣除50%,或者一方全部承擔
繼續教育
1.每月400元學歷繼續教育2.每月300元專業技能職業資格等
1.學歷教育如果是繼續教育的可以由本人抵扣,或者由父母作為“子女教育”項抵扣,二選一2.專業技能職業資格等證書
大病醫療
15000-60000元(年度)內實報實銷
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個人負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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