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著名酷吏:官場外號叫“屠戶”,最厲害的刑罰是“站木籠”

清末著名酷吏:官場外號叫“屠戶”,最厲害的刑罰是“站木籠”

毓賢(1842年-1901年2月22日),字佐臣,是清朝末年著名的酷吏和極端排外人士。內務府漢軍正黃旗,捐監生,納貲為同知府。他與剛毅的惡行都因為劉鶚的《老殘遊記》而記載在歷史中,他們都是“清官若自以為是、危害比貪汙嚴重”的代表。

毓賢監生出身。 清光緒五年(1879年),由選用同知捐納知府派分山東。 十五年(1889年),署曹州知府。任職期間,不分良莠,一以誅戮為事,殘酷鎮壓人民的反抗鬥爭,頗得上司賞識。 二十一年(1895年)升授山東兗沂曹濟道,二十二年補山東按察使,奉命鎮壓曹縣、單縣大刀會起義。 二十四年(1898年)升山東布政使,同年八月調湖南布政使,十一月署江寧將軍。次年二月授山東巡撫。 二十六年(1900年),出任山西巡撫,仍堅持仇教排外。八國聯軍攻陷天津後,毓賢率兵勤王,並隨慈禧太后逃往西安。清廷與八國聯軍議和時,聯軍指毓賢為罪魁禍首。9月26日,被革職,發配新疆。 二十七年(1901年)2月13日,清廷下令加重對“首禍諸臣”之懲處:毓賢即行正法。詔書在甘肅追上了毓賢。22日被斬於蘭州。

毓賢在曹州任知府4年,在官場上的的外號為“屠戶”,對民眾採用大批逮捕、濫用酷刑和大批屠殺的恐怖手段進行統治。他慣用打杖條、打板子、軋槓子、跑鐵鏈子、跪鐵蒺藜、站鐵鏊、氣蛤蟆(令受刑者仰臥,用槓子砸肚子)等酷刑。但最令人髮指的是“站木籠”。他在衙門前置木籠12架,每架木籠內壁佈滿鐵釘,把人吊在木籠內,再在人腳下墊幾塊磚,似踏非踏。這樣,人在籠內不能動彈,稍有動彈,肉體就被刺得鮮血淋漓;當人踏到磚時,馬上抽去一塊,直至把人吊死為止。慘死在木籠內的人幾乎天天都有。慣偷楊炮會偷了一個包袱,官軍緊追不捨,楊急忙把包袱扔到一家姓於的院內,結果姓於的被“站木籠”致死,全家也被殺害。

毓賢感到外國教會勢力比義和拳對清朝統治的威脅更為嚴重,因此,對義和拳的鎮壓就不像以前那樣賣力,採取了剿撫兼施的策略。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即提出“化私會為公舉,改拳勇為民團”的主張,以實現其排外的目的。二十五年(1899年)二月,任山東巡撫後,明確表示“民可用,團應撫,匪必剿”,並特意在省城濟南設場招納拳民,令義和拳民教授兵勇拳藝。他任憑平原、高唐、茌平一帶朱紅燈、心誠和尚等義和拳領袖設場授徒,攻擊教堂,打擊教士。

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7月,平原縣槓子李莊教民李金榜欺壓拳民,知縣蔣楷袒護教民,派兵捉拿拳民,引發槓子李莊和森羅殿等地的武裝衝突。毓賢聞訊後,一面派兵彈壓,一面將蔣楷等人撤職查辦,又派盧昌詒“親往撫綏”平原義和拳,並通令山東各地義和拳、大刀會等一律改稱“民團”,允許朱紅燈所部義和拳建旗幟,皆署“毓”字。自此,山東義和團聲勢愈張。外國認為毓賢鎮壓不力,視其為縱容義和團的“罪魁禍首”,美國駐華公使康格要求清政府撤換毓賢,清政府因此撤換毓賢,改派袁世凱任山東巡撫。

八國聯軍攻入天津後,毓賢自請勤王,而當聖旨命其統軍入京,毓賢卻不想出發,暗地裡唆使山西民眾呼籲朝廷讓他留下,朝廷不允,再發旨催促。

[2]1900年7月,毓賢不得已才上路,而上路前還告訴義和團民:“教民罪大,焚殺任汝為之,勿任地方官阻止也。”當時,聯軍已破京師,毓賢在路上遇到逃亡的兩宮。[2]清廷與八國聯軍議和時,聯軍指毓賢為罪魁禍首。1900年9月26日,毓賢被革職,發放新疆。1901年2月13日,清廷下令加重對“首禍諸臣”之懲處:毓賢即行正法。22日,毓賢被斬於甘肅蘭州。

毓賢在京向端王載漪、莊王載勳、大學士剛毅等力薦拳民可用,獲准面見慈禧太后,1900年被重新起用為山西巡撫。任山西巡撫時,毓賢排外更加激烈,唆使義和團焚燒教堂及屠殺教民,對拳民首領款若上賓。之後對傳教士假稱兵力不足,未能在各縣對其保護,設計命全省教士集中到省城太原一室之內。於1900年7月9日,在巡撫衙門西轅門前,毓賢將這46人盡數殺害,婦孺皆不免。毓賢親手殺死天主教山西北境教區正主教艾士傑。山西全省共殺傳教士191人、中國教民及其家屬子女1萬多人,焚燬教堂、醫院225所,燒拆房屋兩萬餘間,是各省中死人最多的一個省。清廷事後為此付出四百餘萬兩白銀的撫卹金和喪葬費等賠款,另停止山西人士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若干年,以示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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