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錘殺父母,費解的惡果



少年錘殺父母,費解的惡果




少年錘殺父母,費解的惡果



2018年的跨年夜,湖南衡南縣三塘鎮的羅氏夫婦被自己十三歲的兒子錘殺。事發三十多個小時後,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弒親者有智力障礙的姐姐在講到這件事時,只會說幾個零碎的詞語:錢,遊戲。親戚據此理解,是父母不給兒子錢打遊戲,引發了血案。可這條線索如此破碎模糊,現在誰也說不清,少年真正的殺人動機是什麼。

人們很自然地想到另一起案件:湖南沅江泗湖山鎮,十二歲的少年小吳朝母親連砍二十刀,致其當場死亡。衝突的起因,現在想起來很是匪夷所思,小吳偷偷抽菸,媽媽發現後大為光火,舉起皮帶打了兒子一頓。

這兩起慘案只相隔十幾天,震驚疊加,寒冷徹骨。

人們顯然慌了神,呼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聲音就沒有停過。關於這個問題,刑法專家說得很明白,簡單降低年齡非但不能遏制犯罪,還可能造成交叉感染、促使未成年人形成反社會人格等新問題,是迴避問題、轉嫁責任的做法。

但是大家的焦慮是真實的,人們很迷茫,不知道該拿這樣的“小惡魔”怎麼辦。尤其是阮江弒母案後,當地一時不知道如何處置如此年幼的罪犯,一度想讓他回到學校上學。家長們群情激奮,真不是歧視。最後小吳被送到長沙接受管束教育,衡南縣也有意參照此方案,處置錘殺雙親的小羅。在現實條件下,這是個不壞的結局。

不過,可能你也感覺到了,焦慮遠沒有平息。我翻來覆去把兩條新聞看了好多遍,也不能理解,年幼的子女如何下得了手,用如此殘忍的方式殺害父母。這實在突破了倫理的極限。這麼說吧,再狗血的電視劇,也只敢寫逆子打罵爹孃,要是哪個編劇大筆一揮,安排毛頭小子砍死爹媽,搞不好要被觀眾寄刀片的。

可現實是,小吳砍死了母親,事後卻鎮定得彷彿什麼也沒發生,即便在警察叔叔面前認錯,也只輕飄地吐出一句“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小羅寫下過表達孝敬雙親的作文,可舉起錘子的那一刻,寫在作文紙上的詞句似乎只是純粹的修辭,觸動不起心底的一絲波瀾。

“不能理解”的事,卻接連發生,這本身比不知道如何懲罰和矯正“小惡魔”,更讓人擔憂和警惕。

這兩個年幼的弒親兇手,多少都和“留守兒童”沾邊。小吳的父母在外打工多年,早年在爺爺奶奶無當的溺愛下生活,媽媽回來後,又開始了粗暴的“嚴管”,矛盾不斷升級。小羅不算嚴格意義上的留守兒童,可是母親和姐姐都有智力障礙,父親忙於生計,很少陪伴,只能慣著孩子,以此“彌補”。

這一切,都沒有超出我們對留守兒童的印象,這一切,也完全沒有讓事情變得可以理解。

其實,對“留守兒童”現象本身,生活在城市裡的我們,也從沒有真正瞭解過。我們抽象地知道,他們孤獨,缺少陪伴和適當的教育。可是,我們其實完全不能想象,他們是如何長大的。我們只知道,青壯勞動力離開了,但與之息息相關的鄉村倫理失落、精神世界的凋敝,卻難以真正覺察。連接彼此的,只是質樸的同情,或者茫然的恐懼。

很少有人會突破人格極限,釀成弒殺父母的人倫慘案。但孤獨的生長環境、貧瘠的精神世界,早已埋下了不詳的種子,不知道在哪裡會結出讓人費解的惡果。學者張丹丹做過針對留守兒童犯罪的調查,在她走訪的男子監獄裡,有17%的服刑人員曾經是留守兒童。學者忍不住設想未來十年的犯罪情況,具體情形自然難以確定,“但整個社會都在承擔成本”。

作家袁凌在非虛構作品集《青苔不會消失》裡,寫過走上犯罪歧途的留守兒童的故事。那篇長文的可貴之處在於,它細緻地還原了幾位主角的成長軌跡,努力接近他們的內心世界。其中最叫人感慨的,是化名崔凱的小夥子的經歷。和其他幾個一路迷茫、一路沉淪的孩子不同,崔凱考上了大學,後來又找到了穩定的工作,還攢下了十萬元的積蓄。可和同事的一次齟齬,又不經意勾引出他心底的惡獸。他抄起紅酒開瓶器,刺瞎了同事的眼睛。

崔凱一度以為,孤獨童年留給他的自卑和恐懼已經逐漸消失,但現實是,陰影一直在那裡,即便他已經很努力地融入正常的生活,早已不是動輒跟人打架的“壞孩子”。

袁凌把崔凱們的生活軌跡,形容為“拋物線式的沉淪”。下墜幾乎是宿命,只是你沒法知道,他們最後會跌落到哪裡。也許你很想拯救他們,可前提是,你得找到軌跡的起點,知道他們是如何被命運“拋”出去的。

精神不能互通,公共治理便無從下手。想要真正的改變,需要的是更多像張丹丹、袁凌們那樣的努力。最深刻的慈悲,是懂得。

三塘鎮是“全國小康示範鎮”、“全省經濟強鎮”,還是湖南省“詩詞之鄉”,阮江也是一個很有文化底蘊的地方。它們不偏僻荒蠻,也不是赤貧。極端案件有其偶然性,難以簡單歸因,可本該民風淳樸、傳統深厚的地方接連發生人倫慘劇,更警醒人們留意社會文化與精神層面的空洞。如果不能找到“拋物線”的原始驅動力,改變滋生“小惡魔”的土壤,誰也不知道,悲劇的魅影,會投到什麼地方。

少年錘殺父母,費解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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