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芮之讼:作为仲裁者的姬昌和「文王受命」的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史记·周本纪》记载了这样一桩历史事件:

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只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

虞芮之讼:作为仲裁者的姬昌和「文王受命」的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周文王铜像

虞芮之讼:作为仲裁者的姬昌和「文王受命」的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史记》,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

《史记集解》如是说:《地理志》,虞在河东大阳县,芮在冯翊临晋县。《史记正义》则说《括地志》云:“故虞城在陕州河北县东北五十里虞山之上,古虞国也。故芮城,在芮城县西二十里,古芮国也。《晋太康地记》云,虞西百四十里有芮城。”《括地志》又云:“闲原在河北县西六十五里。诗云‘虞芮质厥成’。毛苌云‘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 入其邑,男女异路,班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二国君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地以为闲原’。至今尚在。” 注引《地理志》芮在临晋者,恐疏。然闲原在河东,复与虞﹑芮相接,临晋在河西同州,非临晋芮乡明矣。

虞芮之讼:作为仲裁者的姬昌和「文王受命」的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此处提到的虞国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芮国位于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虞芮之讼:作为仲裁者的姬昌和「文王受命」的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虞芮争讼后两君相让所争地为闲原,有意思的是此处有檀道庙,目前仍分属两县

大意是说:

西伯暗自行善,诸侯都来请他裁决是非。当时虞、芮两国的人有争讼得不到仲裁,于是前往周。

他们进入周的境界,看到种田的人都互让田界,人民都以谦让长者为美德。虞、芮两国的人还没见到西伯,都已经觉得惭愧,相互说:“我们所争的,正是周人所耻,还去干什么,去了只是自取羞辱罢了。”于是返回,互相谦让而离开。诸侯听说,都说:“西伯当是受有天命的君主。”

《诗经·大雅·绵》中的“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说的也是这一桩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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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途”标志处即檀道庙也就是闲原所在地

所谓至今仍在的闲原,按照清朝编撰的《芮城县志·艺文志》中的记载,在现在山西省平陆县:

闲原即今平陆洪池,原东起南侯沟,西尽岳村沟,北至中条山脊解县,分界上下,共二十余村落。东西阔五六里,南北袤二十里,案今洪池,即传称虞公出奔之共池。

从地形看,这块当地又称为隰原的所谓闲原大约30平方公里,隰原的隰有新开垦之意,也有低湿的意思,顾名思义,是一片地势相对较低的肥沃土地,古名浢水、俗称朱吕沟的恭水涧从这块土地中间流过,起到灌溉田地、泽被百姓的作用。

在殷商末年,虞、芮两国的所谓虞芮之讼,应当就是因为就这一片土地或这一片土地中的部分的产权争议和确认问题寻找外在具有权威的仲裁者。

虞芮之讼:作为仲裁者的姬昌和「文王受命」的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上图题字中的虞芮质成,指的也就是这回事

虞芮之讼的解决根据《史记·周本纪》记载是因为虞芮之人(小毛公毛苌认为就是两国国君)因为被周人礼让、尊老的民风所深深感动,不需周文王直接仲裁,争端双方心结自解,这有很强的传说及后儒粉饰的成分,严格来说,也有不同的说法,比如《尚书大传》就明确写出了“断虞芮之质”,可见周文王参与了仲裁,他的仲裁起到了作用——《诗经·绵》的“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虽然意义是说虞芮之争被平息,是因为文王感动了两国君主的本性,但也是体现了文王的参与度。

这次争端的解决在具体方式上被锁定在让衅、礼让的层面,其实说明的不是礼乐制度对人心的感化,而是说明——

当时的土地产权关系是复杂而多元的,比如虞人可能拥有传统的狩猎的权利,芮人可能拥有传统的耕作的权利,而水源的享有是属于双方的,对这种传统的不成文习惯法的确认,必须诉求于一个外在的具有更高权威的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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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是观象台,垄断通天手段就是王权的依据和象征

周文王的这种仲裁权威或许和他建立起能够观星察气、占卜吉凶的灵台有关,或许和他拘而演《周易》,具有预言者的身份有关,又或许和上述这些都有关。

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周文王是一个熟悉习惯法并且能够依据习惯法做出仲裁的权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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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王囚羑里演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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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青铜器

美国著名历史学家、美国历史学会主席(President of AHA,1903)亨利·查尔斯·李(Henry Charles Lea,1825—1909)在其代表作《迷信与暴力:历史中的宣誓、决斗、神判与酷刑》(Superstition and Force:essays on The wager of law,The wager of battle,The ordeal,Tortune)中指出:

法学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的历史。立法者的工作,不仅在于使其时代的行为和习惯融合成为文化,而且将最深刻的思想和信念实体化,坦诚地直面我们的审视,不带一丝遮掩。

虞芮之讼:作为仲裁者的姬昌和「文王受命」的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迷信与暴力:历史中的宣誓、决斗、神判与酷刑》

站在中国古典文献学的角度,『文王受命』的标志有几种说法,文王即位是一种,大姒之梦(周文王妻、武王母大姒做了一个以周代商的梦)是一种,伐崇是一种,虞芮之讼自然也是一种,太史公选择虞芮之讼是充满洞见和智慧的——《齐太公世家》亦云 :“周西伯政平 ,及断虞芮之讼 ,而诗人称西伯受命曰文王”——根据本文上述的阐发,我们不难理解以下的问题:

首先,文王成为争端的仲裁者,意味着他的“跨国”权威的树立。撇开后世儒家对谦让仁爱的粉饰,这种仲裁所依赖习惯法通常是不成文的,只有长老型的人物才能够充分了解,但是它们比后来根据抽象原则制定出来的成文法还要复杂,也还要神圣。同时,正如雅利安人宗教和法律的基础基于这种习惯法,周人的礼乐也植根于此种习惯法,凭借对这种习惯法的掌握和被仲裁者的认同,周人攫取了仲裁者的地位和附带的巨大红利,这是所谓『文王受命』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虞芮之讼:作为仲裁者的姬昌和「文王受命」的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虞芮两国的地望和其特殊地缘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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崤函之固示意地图

虞芮之讼:作为仲裁者的姬昌和「文王受命」的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崤函一带地理等高线图

其次,虞芮两国的地理位置和地缘属性具有特殊性。所谓地势险要的代名词“崤函之固”——崤,崤山;函,函谷关。自古为险要的关隘。函谷东起崤山,故以并称——都与两国有关。殷商末年函谷关尚未置,此处名桃林,即后来的桃林塞。

通过平虞芮之讼、断虞芮之质,周人在某种意义上使得两国归附或成为同盟,从此周人进可以攻退可以守,也因此,在《周本纪》中,之后的5年中,周文王每年用兵,伐犬戎、伐密须、败耆国、伐邘、伐崇侯虎,实际上已经发动的对殷商的蚕食战略。

虞芮之讼:作为仲裁者的姬昌和「文王受命」的真正秘密含义所在

曹操留下诗句:周西伯昌,怀此圣德。三分天下,而有其二。

虞芮之讼在史籍中仿佛是一件小事,但经过谈古论金的仔细爬梳,不难发现其作为重要时间节点和标志性事件的深刻意义。从中,我们也不难发现文王时期对于周人崛起的重要性丝毫不弱于武王时期,曹操所谓“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在某一个意义上,确实也非常天才地逼近了历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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