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中國臺灣媒體報道,“淫魔”李宗瑞被判賠償上述受害人總共1525萬元新臺幣,加上此前判賠確定部分,總計李共被法院判賠18人共3095萬元,其餘被害人部分和解。
李宗祐,本名李宗瑞,有傷害前科,是元大證券董事李嶽蒼之子,常出入臺灣各大夜店,並與多名名模傳過緋聞,但交往都不超過半年。2012年,因下藥迷姦多名女性而被警方拘捕,警方在其住所發現大量偷拍的性愛視頻,竟然有將近60位女星和女模與其有染。
李慣用的手法都是在夜店先把目標灌醉,然後再帶回家。若對方沒醉,就找藉口載女方回住處,並在水裡下藥,再趁機性侵。被害女子有的從頭到尾都處於昏睡狀態,有人半途中醒來,李宗瑞還會先“停機”,等對方再度昏睡時繼續逞欲;少數受害人在酒精或藥物作用下竟配合李拍攝,李還會拿影片給好友向其炫耀。
小編表示,女生在外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給淫魔可乘之機!對於李這樣的富二代,他們必須知道錢不是萬能的,法律的底線誰也不能觸及,哪怕你是董事的兒子也一樣,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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