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樹標殺人姦屍案(上)

羅樹標殺人姦屍案(上)

1990年2月廣州市公安局接到下屬分局報告,有人報案在一處荒地上發現了一具死屍,屍體是用麻袋包裝,死者是一位年輕的女性,身高不高,死因是被扼頸致死,眼睛微凸,舌頭露出,死者只穿著上衣,下身裸露。經過進一步的屍檢發現死者在死後遭到了性侵,俗稱“姦屍”。而屍體的指甲裡發現了很多的皮屑,髮絲,還有少量的血跡,顯然是在死前和歹徒經歷了一場殊死搏鬥。

根據現場的初步分析,確定這是一起極其嚴重的強姦殺人案,影響極其的惡劣。廣州市公安局給予立案,兵分兩路一邊調查死者的身份,而一路從案發現場出發走訪群眾徵集目擊者。

案件正在緊鑼密鼓地調查著,但是由於當時的技術和大環境使然,案件的調查並不順利,一是經過對廣州市所有的失蹤婦女進行比對後並沒有發現符合該死者的身份特徵,而且拋屍的地點比較偏僻,附近幾乎沒有什麼居民,在90年代就更別提監控什麼的了,所以現場的走訪也只能告一段落了。

由此案件的調查就進入了死衚衕,但是從1990年2月至1990年10月期間該市又發生了四起系列案,死者均為年輕女性,推測都是來廣州務工的女青年,其實還有很多是暗娼,而且這些死者都是被勒頸窒息而死,大部分的屍體都是用大小相近的麻袋裝著,現場都有小四輪的車轍印,推測可能是由小四輪來運屍的,而拋屍的地點多為僻靜的路旁或者是路旁的垃圾桶,殺人的手段,處理屍體的方式都是十分地相似。這就引起了省、市公安廳的領導們的高度重視,市公安局很快的成立了專案組,由局長鄭國強任組長,營科文副局長,刑偵處莫處長任副組長。

並將此案列為全市頭號案件,研究確定了偵查方向,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實行各種手段一齊上,調查摸底、審查可疑對象、設立關卡、巡邏伏擊、刑事技術、取證簽定、情報資料、檢索及技術偵查等措施。做了大量艱苦和深入細緻的工作。偵查時間之長,工作量之大,出動警力人數之多是前所未有。

為了廣泛發動民警、居民參與查辦此案和提供有價值的線索。市公安局刑偵處於1992年3月初專門印製了36000多份附有兇犯包裝屍體麻包袋的彩色插圖的緊急協查通報,發到每個專區民警的手裡,要求民警、治安隊員參照通報所列的兇犯可能具備的條件,在轄區內逐家逐戶逐個單位地上門開展摸排工作。

羅樹標殺人姦屍案(上)

同時,結合巡邏伏擊,堵截設卡,上路查車,從中發現用麻包袋包裝物體拋棄路邊或水塘的可疑人員。為了查清裝屍體的麻包袋的產地,刑警們走遍了廣東、廣西、湖南、湖北省有關糧食部門及麻紡廠3800多個。在調查裝屍體麻袋內大米產地的過程中,提取4600多家公私糧店的米樣,到農科所進行研究,鑑定比對和取證,刑偵技術人員還提取收集了13名死者和兇犯留下的物證,不僅配合偵察部門為兇犯畫出了一幅模擬的畫像,還在醫學研究部門的積極配合下,通過PCR、DNA等技術查出案犯的血型。為查明死者身份而檢查檔案指紋1686000份。從而查明到了2名死者的身源。

從1990年2月至1992年5月在全市大規模的多警種聯合偵查中,每個關鍵環節都是由各級領導親自把握,親自決策。在這期間,由市局鄭國強局長、黃科勇副局長主持大規模“會診會”、“彙報會“和研究對一些重點嫌疑對象開展偵查的會議多達32次,所有女屍系列案的拋屍現場,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都親自指揮和勘查。

專案組經過研究分析:

第一,根據在海珠區發現幾具女屍的地點均在比較偏僻的地方,不熟悉地形的人難以到達的情況,推斷案犯現在或過去可能在海珠區新窖鎮工作、生活過,應重點在新窖鎮排查嫌疑對象。

第二,根據女死者穿著打扮近似暗娼的情況,推斷出案犯有流氓、嫖娼、調戲婦女的行為,應當在全市範圍內據案犯的特徵進行排查20—40歲之間有犯罪前科的嫌疑對象。

第三,根據案犯專門殺害暗娼及其割女死者乳房、外陰,用物品塞口、塞陰道、肛門的情況,推斷出案犯有性變態行為和仇恨報復女性的心理,應當在全市的精神病醫院或專科門診部調查瞭解這方面的精神病人。

第四,根據案犯拋屍的地點比較偏僻,具有多個拋屍現場有類似0.6噸小汽車輪胎痕跡的情況,推斷出案犯會駕駛汽車,並有夜間使用汽車等條件。應在全市範圍內對0.6噸小汽車的車主和使用者進行調查,從中查出嫌疑人員。

但是即使是這樣的調查強度還是沒有阻止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腳步,反而卻是愈演愈烈,在調查兇手的這段時間又出現了好幾起殺人強姦案,兇手在死者被害之前就對死者進行侵犯,而在死者被殘忍殺害後還對其屍體進行進一步的侵害,多次性侵,並且挖去死者下體,割下死者的乳房,還有一部分皮膚組織。一時間“割奶狂魔”的名號在社會中傳開,弄得當時的市民一片恐慌,這更給專案組的民警同志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羅樹標殺人姦屍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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