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最新通知的56号公告在2017年已发出
其"威力"已经被大家传的满城风雨
影响所有货代、外贸、报关行
今天咔咔整理了一套秘籍
让你轻松应对!
看下公告附件"大礼包"
你没看错 40份
闲话少絮,看详细操作:
一、2018年6月1日起进口至中国大陆卸船的货物或经大陆港口中转的货物,装港(指货物进境中国前的最后一个海外港口)需在货物装船前24小时前向中国海关发送货物舱单数据。
Tips:新版舱单查询地址
http://query.customs.gov.cn/mnftq/
二、舱单数据包括(★号为必填项,其他选填):
❶ 收货人、发货人、通知人
★A.发货人代码:非常重要,下文细说;
★B.发货人联系号码:可以是电话号(TE)、邮箱(EM)或传真(FX),推荐用电话号或邮箱;
C.发货人的AEO 企业编码:建议有AEO编码的企业,提供该编码;
★D.收货人名称:
若是记名提单,填写实际收货人名称;
若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需写“TO ORDER”;
★E.收货人代码:若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无需填写信息 ;
★F.收货人电话号:若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无需填写信息 ;
★G.收货人具体联络人姓名:若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无需填写信息 ;
★H.收货人具体联络人电话:若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无需填写信息;
I.收货人的AEO 企业编码:有实际收货人时可填写;
★J.通知方代码:如果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此项为必填;
★K.通知方联系号码:如果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此项为必填 ;
❷ 收货人、发货人、通知人代码:
★A.格式:“代码缩写+企业代码”,其中“+”加号必填,别漏掉写加号。
B.境外企业:按照海关总署公告中提到的《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已经分享在上海新舱单QQ群)查找并填写对应国家的对应代码。
例如美国的企业,对应可提供的代码缩写是EIN或者CIK,填报格式为“EIN+代码”。
C.中国境内企业:实际收发货人、通知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境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格式为“USCI+代码”;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格式为“OC+代码”;
D.所属国家或地区未列在《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或者无法提供表中所列企业代码类型的:填写实际收货人、通知人在所在国家法定企业注册代码,填写格式为“9999+企业代码”;
E.自然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护照号或其他有效证件,填写格式分别为“ID+身份证号”、“PASSPORT+护照号”、“8888+身份代码”。
❸ 客户要主动提供真实的收、发货人信息,发货人或订舱代理有责任在舱单信息中提交准确的收、发货人代码,船公司、货代或报关行不对收、发货人代码进行校对。
❹ 收发货人、通知人的联系号码和通讯方式类别:建议提供电话号或者电子邮件,代码分别为TE和EM。
❺ 舱单项下的所有货物名称需在舱单中清晰、完整地逐一申报。
提(运)单下各项货物、物品名称应当在“货物简要描述”数据项中逐一准确、完整的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系统会自动退单。如进口猪肉,须填写Meat of swine(猪肉),不能填写Meat(肉)。再比如Agricultural products 农产品,应填写如Long grain(籼米)等)。
56号公告舱单负面清单
❻ 2017年56号公告对进境原始舱单主要数据项进行了调整,并且将在申报过程中进行系统校验。舱单数据尽可能准确、完整,以下信息不建议申报后更改。
A.收发货人信息B.装货地、卸货地信息C.运费支付方式信息D.货物的件数、包装种类、总毛重E.委托运输的航次信息三、对于舱单申报中的违规行为:
海关已经制定了相关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此条例于2004年发布并生效。
四、未及时申报(超时传输数据)的舱单、舱单数据不完整的不能装船出运。
五、特别提醒,经境外港口中转进口到中国大陆的货物,也必须遵守装船前24小时申报的规则。
大家关心的问题:
Q:新舱单申报过程中容易泄露客户商业敏感信息?
A:新舱单调整的流程不会导致客户的商业敏感信息被公开。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并不会显示这些新增至舱单的敏感数据项 (收货人名称除外);舱单发送至海关后,海关工作人员依法须保护商业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
Q:船公司会校对客户“船运指示”中的收发货人代码吗?
A:船公司不对收、发货人代码进行校对。发货人或订舱代理有责任在“船运指示”中提交准确的收、发货人代码。中国海关发布了《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供企业参考,可根据表中国家或地区的索引完成企业代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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