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尊嚴死”有多遠?

在中国,“尊严死”有多远?

半年前,北京大學首鋼醫院院長顧晉遇到了一個病人,央求給他做手術。

“腫瘤太大,我實在做不了。”顧晉拒絕了。病人曾做過一次直腸癌手術,術後10個月出現了造口部位癌。顧晉見到他時,腫瘤已經侵及腹壁。

病人不甘心,“我才32歲,還想看著女兒長大。但現在,我甚至無法擁抱她。”

因為這句話,從醫30年的顧晉最終拍板,做!他解釋,這是一場關乎患者“尊嚴”的手術。

手術做完,病人異常激動,他說自己重新品嚐到了在人群中行走的滋味。遺憾的是,半年後,患者還是病情復發去世了。

2018年10月13日,在“緩和醫療(安寧療護)國際高峰論壇暨藝術行動”上,顧晉分享了這則故事,“無論是外科還是內科醫生,都應該關注患者尊嚴,關注舒緩醫療。”

這一天,10月的第二個週六,也是世界臨終關懷與緩和醫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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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預囑,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準備好了,我會死得很好!”高峰論壇上,中國科協名譽主席韓啟德再次一語驚人。

這句話,他在2018年4月的“生命教育與死亡輔導”清明論壇上也曾說過。他今年已經73歲了,給自己簽了生前預囑,愛人也簽了一份。

有人請他講講自己對生死的理解。“我在你們的年齡從來沒想到死,偶然想到覺得很可怕,但人生閱歷豐富了以後,對人生的意義就會有更多瞭解。”望著臺下的年輕人,韓啟德為生前預囑“站臺”。

生前預囑是實施緩和醫療的第一步。傳統醫學模式下,患者若不作聲明,醫生在患者病重之時會盡全力搶救。生前預囑就是在健康或意識清醒時簽署文件,說明在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某些醫療及護理。

“選擇與尊嚴”網站擬寫了生前預囑的樣本,即“我的五個願望”——我要或不要什麼醫療服務,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療,我希望別人怎樣對待我,我想讓我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麼,我希望誰幫助我。

不過在中國,當生死離別來臨之際,並沒有相應的政策和法律規定為生前預囑提供依據。院方一般會拿出幾套治療方案供患者家屬選擇,如果患者事先擬寫了生前預囑,家屬也同意不實施治療,院方才會提供緩和醫療。

“生前預囑想要生效,靠的是醫患溝通所達成的共識。能否提高生前預囑的法律效力?”韓啟德說。

1976年,美國加州通過了《自然死亡法案》,允許患者依照自己的意願,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統延長臨終過程,自然死亡。在加拿大、新加坡等國,也有專門的生前預囑立法。

而在日本,推廣生前預囑採取了另一種模式。厚生勞動省要求所有醫生在接診時,第一時間瞭解病人對於自己臨終的要求,並將其作為病案納入病歷管理。醫患充分溝通,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將其變成機構和個人之間的約定。

在羅點點看來,日本這種鄉規民約的方式,或許更符合中國現有的環境。

國務院參事鄧小虹希望有朝一日,來了終末期病人,醫生能習慣性地問一聲家屬,“有生前預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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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緩和醫療走了35年,大陸頂多3年就夠了”

按照患者本人意願,以儘量自然和有尊嚴的方式離世,緩和醫療正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理念推廣之外,緩和醫療覆蓋的範圍更廣了,手段也日益多元化,但挑戰仍在。

墨爾本聖文森特醫院緩和醫療中心醫生Jennifer Phili給出的答案是:將緩和醫療納入非腫瘤患者照護體系。她參與的一項研究顯示:在門診為晚期的呼吸困難患者提供綜合呼吸服務,能夠很好地控制呼吸困難並改善生存。

在中國,非腫瘤患者的緩和醫療,目前還在摸索階段。

緩和醫療不僅停留在生理層面,還要求考慮到精神和心理層面的需求。

“醫學靠兩條腿走路,一條是技術,一條是藝術。如果醫學不想成為殘廢的醫學,兩條腿都要有。”在北京大學腫瘤醫院康復科主任唐麗麗看來,腫瘤心理學就是醫學中的一門藝術。

高峰論壇上,有記者問臺灣“安寧療護”之母、成功大學護理系教授趙可式,如果用臺灣作為參照的模板,大陸的緩和醫療處在哪個階段?

趙可式用故事做了回答。幾年前,“安寧療護病房裡的婚禮”是臺灣媒體們的最愛,“未婚妻快不行了,未婚夫說我還要娶你,大家都來拍。其實這不是緩和醫療真正要傳遞的信息”。

她最大的心願是未來不再有“安寧病房”這個概念,“所有人都可以在家人的陪伴中,有尊嚴地走向死亡,為什麼還要安寧病房?”

在中国,“尊严死”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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