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區“福星普法365”第478期」逆行騎車致教師失聰!中學生被判賠償125萬

「西夏區“福星普法365”第478期」逆行騎車致教師失聰!中學生被判賠償125萬

無視交通規則、逆向行駛終釀事故。近日,銀川市金鳳區法院西湖法庭對一起因2輛自行車相撞造成的健康糾紛權案件一審宣判,判令被告學生李某賠償原告老師王某各項損失125萬餘元。

2017年10月30日7時許,騎自行車上學沿金鳳區尹家渠北街非機動車道由南向北逆向騎行的一名15歲中學生李某,與該非機動車道由北向南正常騎行上班的某中學教師王某發生碰撞,造成2人受傷,2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公安機關調查認定,該中學生李某騎自行車上學途中違反交通安全法規,在非機動車道逆向騎行,與正常騎行的教師王某發生碰撞。經公安機關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鑑定,學生的自行車制動性能失效。公安機關參照司法鑑定意見,結合事故路段監控視頻資料等證據分析認定,該中學生負事故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後,該教師王某先後在寧夏人民醫院、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心腦血管醫院、上海虹橋醫院、復旦大學附屬眼耳鼻喉科醫院等就醫,最終因外傷致雙耳不可逆永久性無法恢復聽力,經司法鑑定“雙耳聽力障礙≥91dBHL”,構成四級傷殘,附加“左側部分面癱”構成十級傷殘。

據瞭解,該教師王某是銀川市某中學骨幹教師,家中兩名子女均年紀尚小,需要撫養,母親年已七旬,也需盡贍養義務。目前,僅醫療費、人工耳蝸植入等費用已花費60萬餘元。

金鳳區法院最終判令:被告中學生李某賠付受傷教師王某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用等各項損失共計125萬餘元。因中學生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應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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