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叮叮叮……!

工作人员

喂!您好,人社局工资股。

群众

人社局工资股吗?

工作人员

是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群众

我爸爸是XX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月因病去世了,我想咨询一下他的抚恤金有多少?

工作人员

根据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故,病故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退休费。

群众

好的,谢谢!

王小五

不谢,详细情况您可以咨询单位人事干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关于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民发〔2011〕192号规定: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人社部发[2008]42号规定: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供稿人 | 张旭

审核人 | 陈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长按指纹识别二维码关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了解洪雅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