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知识产权创造激励申报条件、时间、资助标准

申报条件

1、单位申请的须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个人申请的须具有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在龙岗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3、申请激励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

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国内发明专利(包括港澳台)。

(1)发明专利激励金额5000元/项。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 国外植物新品种。

(1)获得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5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激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3.国内植物新品种(包括港澳台)。

(1)获得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3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时间

1、网上受理期:7月31日-9月7日

2、书面材料受理期:7月31日-9月21日

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请须提供

1、申请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5、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6、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激励的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申请国内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9、属于中国五百强、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请须提供

1、申请书

2、申请人为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龙岗区工作的个人须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文件(盖公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复印件(验原件)

4、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申请国内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正反面复印。凡是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申报要点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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