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可以退了!11月20日起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开始退还工作!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发布《关于退还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的通知》。

这笔钱可以退了!11月20日起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开始退还工作!


全文如下:

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山东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未列入《目录清单》。

这笔钱可以退了!11月20日起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开始退还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废止《临沂市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房发〔2018〕17号)。

自2018年11月20日起,开始进行退还工作。

涉及退还的开发企业,应按照程序填写物业质量保修金清退申请表及授权委托书,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物业质量保修金收据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我局财务科核对金额无误后,即可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

联系电话:8219825 821750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11月2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