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解決執行難貴在標本兼治

10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的報告、人民檢察院加強對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專題詢問。解決“執行難”,打通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公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執行難”在上世紀80年代就已出現,人民法院多年來陸續採取許多舉措,開展了多次行動。然而,單靠法院一家單打獨鬥、“一陣風”式的行動,非但“執行難”的帽子沒有摘下來,反而愈演愈烈,逐漸成為頑瘴痼疾。判決書變“法律白條”,讓當事人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護,嚴重損害法律權威與尊嚴。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人代會上明確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近兩年來,人們欣喜地看到,解決“執行難”不再是“雨過地皮溼”。司法機關聯合多部門,全面打響“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下了大氣力,有了喜人成果。信用懲戒長牙齒,讓失信者有痛感。執結案件數、執行到位金額大幅增長,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績單。

時至今日,“兩到三年”時限將至,或許一些“老賴”心中竊喜,這陣風終於要刮過去了?社會公眾也產生疑慮,這次破解“執行難”是否仍屬於突擊行動?效果能否長久?

絕不能讓“執行難”回潮!這次基本解決“執行難”,只是一個階段性目標,而並非最終目標。

在清理大量歷史性積案、化解執行案件存量的同時,必須注重標本兼治和長效機制建設,以執行工作體制的變革消除各種機制性積弊。

解決“執行難”不是“腳踩西瓜皮,滑到哪算哪”。司法機關保持定力,建立執行信息化體系,建立全國統一的案件流程節點管理平臺、執行查控系統、財產評估系統、網絡拍賣系統,這是基礎性、長效性工作,更是為建立執行工作長效機制鋪路架橋。

司法機關已經開始下一步工作規劃,鞏固這次攻堅戰來之不易的成果,並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的目標繼續邁進。我們有理由對“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目標的實現充滿信心,對徹底解決執行難同樣充滿信心。

記者:楊維漢、羅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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