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交警一天開出3張萬元罰單,這仨司機幹了啥?

漯河交警一天開出3張萬元罰單,這仨司機幹了啥?

2018年12月18日,漯河市公安局沙北交管巡防大隊在孟廟鎮中心小學附近巡邏時,發現一輛號牌為豫LCL0**的灰色的小型麵包車人頭攢動,隨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民警要求該車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時,該駕駛人顯得非常慌張。

經查,該車駕駛人宋建某,準駕車型為C1,該車是一輛非營運的小型麵包車,車輛核載9人,實載11名小學生,加上司機共12人。該車為一輛“黑校車”,司機對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從事校車服務的行為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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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民警又在孟廟鎮中心小學附近發現一輛號牌為豫LY01**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車人頭攢動,隨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

經查,該車駕駛人應耀某,準駕車型為C1,車輛核載7人,實載11名小學生,加上司機共12人。隨後,應耀某被帶到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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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來的巡邏過程中,民警發現一輛號牌為豫LLM8**的青灰色東風普通客車,與被舉報車輛非常相似,隨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

經查,該車駕駛人劉明某,準駕車型為C1,車輛核載7人,實載11名小學生,加上司機共12人。

司機宋建某、應耀某、劉明某違反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18條: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沙北交管巡防大隊依據《校車管理條例》第45條規定分別對三人處以罰款10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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