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庄镇成功入选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镇

泉庄镇成功入选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镇

1月2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2018年“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镇”名单,全省共有19个乡镇入选,沂水县泉庄镇是临沂市唯一入选的乡镇。到目前,我县共有3个乡镇(马站镇、许家湖镇、泉庄镇)获得“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镇”称号。

泉庄镇成功入选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镇

绿色生态示范城镇主要要求在为期三年的创建期内,绿色建筑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计开工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新开工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不少于2个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全面落实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推广政策,实行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新建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采用清洁供暖方式的比例不低于30%;污水全部实现收集、达标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城镇化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压力。

泉庄镇成功入选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镇

近年来,我县以“建设品质城镇、创造品位生活”为目标,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住建领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不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到目前,全县共创建国家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1个,国家环境整治示范村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4个,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1个,省级传统村落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名村4个,省级美丽宜居小镇2个、村庄4个,省级绿色村庄23个。

泉庄镇成功入选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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