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讀|“發糖式”教育要不得

有一種愛叫溺愛,有一種教育叫“發糖式”教育。不少教師都扮演“好好先生”,不怎麼敢管教學生。其原因莫過於孩子在家裡被父母寵愛過度,家長忍受不了自己的孩子受一點點的委屈,教師的“管教”稍稍不留神就會被貼上“變相體罰”的標籤,一些老師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往往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其任性而為。

荐读|“发糖式”教育要不得

家長對待正常的教育管教,應多一份理解而少一份責備。每當下午放學時,在各小學門口都會出現一道“亮麗的風景”,不管是爺爺奶奶接孩子,還是爸爸媽媽接孩子,都會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大人全部揹著書包,手上牽著小孩。如果孩子從小就嬌生慣養,會造成今後孩子不肯吃苦也怕吃苦,這樣的孩子身上會少了一股韌勁和拼勁,嬌氣脆弱而俯不下身,很多事情都做不成。“玉不琢不成器”,人只有經過不斷磨練自己才有可能成才。俗話說,“嚴師出高徒”,管教和體罰是兩回事,管教是教師在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為了達到教育部門所規定的教學目標,最大程度地實現教育教學所採取的一些合法的、負責的方式方法,對學習上有困難、行為上有不當的學生採取的、能夠教育他們改正錯誤的一種引導幫助行為,是一種沒有超出道德與法律允許的範圍、學生生理和心理都能承受的限度活動。而體罰是教師本人為了洩私憤,對學生進行的暴力行為。所以,家長們,請善待我們嚴厲的老師,不要動輒就要去“上告”,相信老師們會嚴而有度。

教育部門應出臺教師管教的指導細節,多一份保護而少一份責罰。

雖說我國的教育體系在不斷完善,《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相應出臺修定完善,但是很多人還是難以把握這個“度”。教育部門可以聯合各校的家委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制定一些教師管教學生的指導細節。劃定相關紅線,並組織教師加強相關內容的學習和培訓。真正讓教師做到心中有戒尺、腳下有紅線,規範行使教師應有的權利,同時也要盡到教師應盡的義務。希望不會再出現只有家長投訴,教育部門為了息事寧人,不管對錯就把相關教師批評一頓,還要教師賠禮道歉,這樣就沒有老師再敢管教學生了。

社會輿論應該加強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多一份寬容而少一份指責。每當有教師體罰學生的時候,或者有少數教師校外培訓的事情曝光後,各種媒體就會鋪天蓋地的大肆宣傳,各種謾罵的評論席捲而來。因為某幾個人的過失或者過錯,承擔責任的卻是全體的教師,這顯然是不公平的。要知道教師也只是個普通人,也有一個平凡的家庭。一個人犯錯了,我們責罰他不是最終的目的,最終的目的是讓他今後能夠做得更好。所以,我們整個社會輿論及媒體對老師多一份寬容之心,多一些正能量的引導,讓這個社會風氣處於良性的發展。真正讓學生能學有所成,教師能教有所樂,營造一個和諧的教學氛圍。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人的成長成才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不能一味的躲在蜜罐裡,要經得起時間的磨練、經得起風雨的洗禮,唯有如此才不負這個美好而偉大的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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