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佈自貿區負面清單:2020年取消商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

商務部公佈自貿區負面清單:2020年取消商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

6月30日,商務部發布《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將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

文件內容顯示,汽車製造業方面,除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汽車整車製造的中方股比不低於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2020年取消商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的限制)。

水上運輸業方面,國內水上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國內船舶代理公司須由中方控股。

航空客貨運輸業方面,公共航空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且一家外商及其關聯企業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5%,法定代表人須由中國籍公民擔任。

電信業方面,電信公司方面,限於中國入世承諾開放的電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0%(電子商務除外),基礎電信業務須由中方控股(且經營者須為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基礎電信業務的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原有區域〔28.8平方公里〕試點政策推廣至所有自貿試驗區執行。

資本市場服務業方面,證券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期貨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保險業方面,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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