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一下”“畫家畫人體”都是犯罪,當年的“流氓罪”你知道嗎?

“親一下”“畫家畫人體”都是犯罪,當年的“流氓罪”你知道嗎?

學法律的人,特別是學刑法的人,都知道在97刑法之前,刑法上有個“流氓罪”這個罪名,範圍廣,是“口袋罪”之一。沒有學過法的讀者也可以在百度上搜搜,你就會知道“流氓罪”的具體內容。為什麼要說這“流氓罪”呢?因為在83年嚴打期間,“流氓罪”的內容被擴大,今天看來正常的事情,在那個時候可能就是死刑。

故事一:為10塊錢,和朋友打賭,丟了命。

兩個年輕的小夥,看到一個漂亮的姑娘。兩人就打賭,誰要是敢去親漂亮的姑娘一下,對方就要給10塊錢。83年的10塊錢,已經是一個不小的數字,相當於一個人的生活費。一個膽大的小夥,為了錢,真的去親了一下。後來,被人舉報,被判了死刑立即執行。贏了打賭,丟了命。

親一下這樣的事情,要是拿到現在,只要不是故意耍流氓,雖然會被罵,但絕不會丟了命。地鐵、公園、公交……公共場合摟摟抱抱的人,在那個時候都有可能被判“流氓罪”。

故事二:時髦女,為時髦請畫家畫裸體畫,一個丟了命,一個判無期。

一個年輕為趕時髦,請一個畫家給自己畫一副裸體畫。畫完以後,被別人知道後舉報。畫家被以“流氓罪”判了死刑立即執行,被畫者被以“流氓罪”判了個無期徒刑。

現在,拍藝術照,只要你想,想怎麼拍就怎麼拍。畫裸體,更是美院學生們的課程之一,模特還有錢可賺。如果“流氓罪”還在,這個社會怕是要少了很多藝術家了。

結語:可能有的讀者會以為上面兩個故事是虛構,但它卻是存在過的事實。現在看來習以為常的事情,在當時的情況下就是那麼處理。是不是會覺得有點恐怖?不用擔心,等再過幾十年,現在覺得不正常的事情,到時候也會變得正常。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流氓罪”已經成為過去,這是中國司法的進步,更是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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