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联合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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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

在全省上下开展首个贵州省“宪法宣传月”活动之际,迎来了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主办,贵阳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承办,南明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协办的贵州省2018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南明区筑城广场举行,省司法厅厅长孙学雷、副厅长周全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志鹏,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市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小刚,市政协副主席、市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石洪,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禁毒办主任王斌,市司法局局长、市法宣办主任何志坚,市文广新局局长洪兵,南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吴永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付树人,区政协副主席、区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邓祖荣等省市区领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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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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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厅长、省法宣办主任孙学雷致辞

孙学雷厅长为活动致辞,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参与到“宪法宣传月”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宪法宣传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宪法,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要以生动的事例、鲜活的语言讲述宪法故事、解读宪法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法治建设成果实实在在惠及广大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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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进行宪法宣誓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鹏现场带领参加活动的领导和群众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在高亢激昂的宣誓声中,活动正式开始。

省、市、区联合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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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纷呈的法治文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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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播放了南明区宪法宣传片《宪法的力量》

今年12月4日是2018年宪法修改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来自省、市、区的五十余家法治宣传成员单位,切实履行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微信弹幕“我对宪法谁句话”抽奖、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展板、现场法律咨询、法律知识问答等方式,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以及与各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省、市、区联合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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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火如荼的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掀开了南明区2018年“宪法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序幕,各乡、社区集中宣传活动近期陆续开展,全区各单位还将通过中心组学法、集中学习、网络收看报告、宪法宣誓、旁听庭审、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法治副校长讲座、送法进社区(进乡村)等多种方式,在全区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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