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承诺积极返还老边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决定不批准逮捕

包工头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承诺积极返还老边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决定不批准逮捕

10月26日,老边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针对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举行了公开听证,老边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老边区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农民工代表、辩护律师以及老边区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的办案检察官参与了公开听证。

包工头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承诺积极返还老边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决定不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期间,承建了营口翔丰绿康养殖有限公司粪便堆放发酵池、污水沉淀池工程,并雇用数十名农民工入场施工。工程竣工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营口翔丰绿康养殖有限公司将工程款全额支付的情况下,拒不支付3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4万余元,且在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其支付后,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我院在对劳动监察局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了此案,并于2018年4月19日向老边区公安分局发送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同月28日公安机关立案,10月15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在公安机关向我院报捕期间,通过我院侦监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某某诚恳的认罪悔罪,并联系家属尽全力积极筹措资金返还工人工资,并制定了还款计划。

包工头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承诺积极返还老边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决定不批准逮捕

听证会上,老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王某某的认罪态度以及审查逮捕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老边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说明了提请批准逮捕的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对嫌疑人平时生活表现、经济情况、对被害人的赔偿情况进行了说明;农民工代表的谅解情况,辩护律师就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通过综合考量该案客观实际情况、征询各方意见,老边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某认罪态度较好,通过亲属努力筹集资金返还给农民工工资11.6万余元,并作了具体的返还剩余拖欠工资的计划,同时取得了农民工代表的谅解,且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无社会危险性,因此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此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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