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拖欠30餘名農民工工資承諾積極返還老邊檢察院召開聽證會決定不批准逮捕

包工头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承诺积极返还老边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决定不批准逮捕

10月26日,老邊區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審查逮捕案件公開審查聽證會,針對王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舉行了公開聽證,老邊區公安分局辦案民警、老邊區勞動監察局工作人員、農民工代表、辯護律師以及老邊區人民檢察院偵監部門的辦案檢察官參與了公開聽證。

包工头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承诺积极返还老边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决定不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於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期間,承建了營口翔豐綠康養殖有限公司糞便堆放發酵池、汙水沉澱池工程,並僱用數十名農民工入場施工。工程竣工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營口翔豐綠康養殖有限公司將工程款全額支付的情況下,拒不支付33名農民工工資,共計24萬餘元,且在老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其支付後,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我院在對勞動監察局行政執法檢查中發現了此案,並於2018年4月19日向老邊區公安分局發送了《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同月28日公安機關立案,10月15日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獲。在公安機關向我院報捕期間,通過我院偵監幹警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王某某誠懇的認罪悔罪,並聯系家屬盡全力積極籌措資金返還工人工資,並制定了還款計劃。

包工头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承诺积极返还老边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决定不批准逮捕

聽證會上,老邊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王某某的認罪態度以及審查逮捕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老邊區公安分局辦案民警說明了提請批准逮捕的事實與理由;犯罪嫌疑人的親屬對嫌疑人平時生活表現、經濟情況、對被害人的賠償情況進行了說明;農民工代表的諒解情況,辯護律師就嫌疑人的社會危險性等問題發表了意見。

通過綜合考量該案客觀實際情況、徵詢各方意見,老邊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王某某認罪態度較好,通過親屬努力籌集資金返還給農民工工資11.6萬餘元,並作了具體的返還剩餘拖欠工資的計劃,同時取得了農民工代表的諒解,且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無社會危險性,因此依法對其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此案的辦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經濟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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