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一方因故逝世 繼承人應如何分割遺產?

夫妻離婚後一方因故逝世 繼承人應如何分割遺產?

當今越來越多的人因為繼承權問題希望能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法院法官盡心盡責為老百姓解決他們的糾紛困擾。保定依法審理了一起繼承糾紛案可以帶給大家一些啟示。

夫妻離婚後一方因故逝世 繼承人應如何分割遺產?

2013年10月23日,李某豪之父李某海與李某豪之母、賈某章之女賈某敏經保定市蓮池區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共同財產中某房屋歸賈某敏所有,房屋尾款28萬元由賈某敏承擔。2015年11月1日,賈某敏因交通事故逝世,當事人李某豪訴賈某章要求分割賈某敏遺產,訴訟雙方對遺產分割未達成一致意見。

夫妻離婚後一方因故逝世 繼承人應如何分割遺產?

法院認為,賈某敏與李某海原系夫妻關係,二人於2002年2月17日生一婚生子李某豪。2015年11月1日,賈某敏因交通事故去世,其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為賈某敏之父賈某章、賈某敏之子李某豪。法院依法判決賈某敏的一套房產由賈某章繼承;賈某章向李某豪補償其房產50%的價款900550元;賈某敏其餘財產依法平均分割。

夫妻離婚後一方因故逝世 繼承人應如何分割遺產?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公民的收入、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均為合法財產。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繼承順序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繼承,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並且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夫妻離婚後一方因故逝世 繼承人應如何分割遺產?

房屋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遺產,在分配時要按照保存其實用性的前提下進行分配,所以一般為一方接受房產,並想另一方賦予補償款的形式分配,希望這條案例能給大家帶來幫助。(消息參考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刊登的真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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