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9年“寓道·未來”行業盛會還有
68天
當租房淡季遇上了雙十一,各家公寓的降價大優惠活動紛至而來。
這些促銷活動到底能否像電商的“雙十一”一樣達到清倉的效果呢?
為此,筆者發起了“年底促銷活動是否真的對去化空置率有幫助”的討論,公寓企業的回答大致如下:
“要搬的,不要押金也要搬。不搬的,你做不做活動都不會搬,至於年前要租房子的,有還是有,少!”
“有人哭,有人笑”
“對流量作用不大,對成交作用大,提高轉換率吧”
“有沒有用都要推吧,沒辦法”
如此看來,大家對促銷活動的作用隊形還是比較一致——作用不大。
受各大電商的追捧的促銷活動為何不適用於“租房”領域呢?
首先,與“衣食行”不同,“住”具有很強的區域屬性,特別是在二線城市,這個屬性更為明顯。以成都為例,你可以從雙流區跑到文殊院去買一袋你喜歡吃的宮廷桃酥;但是如果你在春熙路上班,你是否願意住在廣都,每天提前2小時起床擠地鐵且需要換乘?
其次,與“衣食行”的一次性消費不同,“住”的費用佔據了月收入的30%以上,是每個月的固定支出。一件心儀已久的衣服,一頓心動不已的大餐,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都可以在“促銷”的刺激下實現,付出的不過是“下月吃土”的代價。
但是租房不可以,如果你租了一個超出能力範圍的房子,後果可能是月月吃土。
最後,租房是需求激發交易,一個租客如果在合同期內換房,他至少要承擔違約成本+搬家成本,這個成本是首月免租,房租直降200元等優惠所覆蓋不了的。
如果可以試試在原有的優惠下加上:補償違約金+免費搬家,不知效果會不會更好?
既然如此,促銷活動到底還要不要做?答案毫無疑問是一定要做的。
原因有二:
一是跟風,如果別人做,你不做,租客一定會選擇有優惠的;
二是賺吆喝,品牌公寓就是要宣傳“品牌”,在各個渠道宣傳一下優惠活動,才能證明自己是個時尚的“大公司”。
經過筆者調研,長租公寓利潤微薄,無法像快消品促銷的優惠幅度那樣大,通常會把空置時間較久,相對難租的房子用來做活動,如此看來,對於長租公寓而言,促銷活動並非一樁賠錢的買賣。
關於促銷活動的作用,對於不同的公寓是不一樣的。
巨型公寓企業(萬間以上),促銷活動的作用是很顯著的,能夠極大地帶來流量和提高轉換,因為基數大,通俗點說就是空得的多。
而對於腰部企業和中小公寓企業,就如前文某位公寓方所言:對流量作用不大,對成交作用大。
綜上所述,促銷活動是要做的,但是要輕描淡寫地做,不要挖空心思、大費周章、抱有過多期待地做。這個時候,更多的心思應該放在如何提高續租率和租客轉介紹率上來。
(本文由維C公寓傳媒原創發佈,作者徐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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