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桃源县两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桃源县两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12月11日,桃源警方依法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两名男子彭某、管某执行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10月27日上午,桃源县城某小区部分购房户通过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相互邀集,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县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过公安机关调查,依法对为首的彭某和管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桃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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