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到底是谁?为什么不能骂魔王?

魔王在佛教称波旬,在基督教称红龙撒旦。

《杂阿含经》卷三十九波旬 “化作大龙,绕佛身七匝,举头临佛顶上,身如大船,眼如铜炉,舌如曳电,出息入息若雷雹声”

解读:

魔王是大龙,龙即雷神,故有雷雹声,雷龙者舟也,故称龙舟,龙舟即大船。

《杂阿含经》:“譬如欲界诸神力,天魔波旬为第一。”

解读:

地狱也在欲界,地狱主宰为地藏王菩萨,地藏菩萨的神力如果低于波旬,那么地藏王菩萨就不可能主宰地狱,就所以地藏菩萨就是魔王波旬。地藏菩萨是管理一切鬼的王,所以地藏菩萨就是鬼王。

《金光明经》鬼神品曰:‘金刚密迹大鬼神王,及其眷属五百徒党,一切皆是大菩萨等,亦悉拥护听是经者。

解读:

金刚密迹大鬼神王就是鬼王,另有金刚力士、持金刚、金刚手菩萨、执金刚神、夜叉王等名,其形象为手持金刚杵,曾下凡为莲花生大士。金刚密迹菩萨为佛的总护法,当然神力第一。佛的总护法当然就是圣灵圣子,也就是大势至菩萨,是圣灵文殊菩萨和真龙圣子普贤菩萨合一的菩萨。

晋葛洪《枕边书》云:“张衡杨云为北方鬼帝,治罗酆山”(冥界区域地方官)。

陶弘景《真灵位业图》将道教真灵分为七级:第七酆都北阴大帝——炎帝大庭氏,讳庆甲,天下鬼神之宗,治罗酆山,三千年而一替。

陶弘景《真诰》卷十五“阐幽微第一”载:又云:“炎庆甲者,古之炎帝也,今为北太帝君,天下鬼神之主也。”

《真诰》卷十三也说:“鬼官之太帝者,北帝君也,治第一天宫中,总主诸六天宫。是总生杀大权的鬼官。

《道藏》洞真部本文类《元始天尊说酆都灭罪经》的十会斋功德十王名号与《佛说地藏菩萨发心因缘十王经》同。

解读:

道家的酆都鬼王也称酆都大帝或北阴大帝或北太帝君,就是神农炎帝,就是金刚密迹菩萨。神农炎帝再来就是舜帝,舜帝就是地官,舜帝地官的诞辰日是鬼节七月十五日,所以舜帝就是鬼王。酆都鬼王之真灵是最高等级的灵,最高等级的灵自然是神之灵,所以酆都鬼王就是神之灵,就是上帝独子真龙普贤菩萨,而其魂(真心法身)就是文殊菩萨。两者合一为大势至菩萨。

一切众生都是上帝用其独子生化出来的,所以其独子是六道众生之祖,六道众生之王,如鸟之王为凤,畜类之王为龙,人之王为伏羲(亚当,燧人氏),地狱之王地藏菩萨,鬼之王金刚密迹菩萨,其实都是大势至菩萨的分身。

《约翰福音》

13:26耶稣回答说,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耶稣就蘸了一点饼,递给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

13:27 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做的,快做吧!”

解读:

从这里可见是耶稣控制了犹大的心,是耶稣安排犹大去告密的,所以魔王撒旦就是有圣灵的圣子耶稣。

《使徒行传》

9:3.保罗行路,将到大马色,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

9:4.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保罗,保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9:5.他说,主阿,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9:6.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

解读:

保罗本来是到处抓耶稣的追随者,见到主耶稣后突然变成了传福音者,但他传的福音与彼得所传的不同,保罗所传的是不需要律法的假福音,是魔法,他遇到的耶稣是耶稣的魔王身份,魔王摄持他的心。

《马太福音》

12:42 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

解读:

所罗门就是圣灵圣子耶稣,南方女王就是圣灵圣子耶稣的妻子(启示录里的新妇),地极就是地狱,所以圣灵圣子耶稣就是地狱之主地藏王菩萨。

当然这里的“耶稣”是以圣父上帝的名义说话,所以说圣父耶稣比所罗门要大。

《启示录》

1:18 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解读:

这一段就很清楚了,拿着“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必然是地狱之主,就是鬼王地藏王菩萨。

所以魔王就是圣灵圣子的反面身份,或称反灵反心,这个反灵和反心用来试验众生是否遵守上帝的律法和旨意。如果众生不遵守,跟着魔王走,那么就下地狱,如果遵守就可以过关而脱离六道轮回,所以正法都教导我们不可以生气,要忍辱,就是遇到魔王也不能骂他,骂他就是骂圣灵和圣子,就是有大罪,死后就要入地狱。魔王可以摄持一切众生,因为一切众生的灵都是他的低级分身,一切众生的心都是他生出来的,所以他可以引导一切众生作为你的敌人来试炼你。故此主耶稣说“要爱你们的仇敌”

《马太福音》

5:43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5:44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5:45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当然,不骂魔王不等于不反对魔王故意传播的魔论,对于一切魔论我们还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这样才能把人们从魔掌中解救出来,这才是爱的体现。

魔王到底是谁?为什么不能骂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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